“毒品”管制目錄:爭議生死線
律師:列管藥品與毒品不能簡單等同,因為芬太尼有藥用和毒品兩種不同用途,“列管的意思就是列入管制,不能生產了,生產就是違法,但是不等于生產的就是毒品”。
責任編輯:錢昊平
小瓶芬太尼。
在有關新型毒品的犯罪中,“什么叫毒品”成為一個問題。
海洛因、冰毒、可卡因是毒品,販賣毒品海洛因50克就可以判死刑,類似有關毒品犯罪的法律知識已經深入人心??墒菍τ诜姨岬纫恍┎怀R姷亩酒贩缸?,應該如何定罪量刑,在法律界頗有爭議。
目錄“只進不出”
據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毒品預防教研室主任劉明介紹,毒品與藥品的界限很難明確劃分。海洛因就是在制藥時不小心制造出來的。
“比如我想開發一種止疼藥,這個東西可能成為一種藥品,也可能成為一種毒品,在這種不確定的狀態下,叫做新精神活性物質?!眲⒚髡f。
劉明說,“新精神活性物質”這個詞最早是在2013年《國際禁毒報告》中提出來的,目前全世界共有七八百種新精神活性物質,其中“列管”(列入管制目錄)的只有三四百種,往往一種物質剛被列管,新的替代品又被研發出來。新精神活性物質只有被“列管”后,才能作為毒品打擊。
據刑法第347條,毒品除了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6種傳統毒品之外,還包括“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至于哪些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才算毒品,2012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曾出臺規定,明確毒品的具體品種“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公安部、衛生部發布的《麻醉藥品品種目錄》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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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柔翡 校對:胡曉菲 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