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鑒定:能否并軌
司法實踐中,醫療鑒定領域長期以來存在一種怪象——法院既委托司法鑒定機構的法醫做,也委托醫學會組織臨床醫生做。
盡管法醫學界和臨床醫學界都認為醫療鑒定應當“并軌”,但對如何并軌卻意見相左——都想把對方并到己方的軌道上。
責任編輯:錢昊平
圖為河南安陽一臨床司法鑒定所,還掛著法醫鑒定中心的牌子。
2021年4月1日,由中華醫學會制定的《醫學會醫療損害鑒定規則(試行)》施行。這是自醫學會2002年承擔醫療事故鑒定組織工作以來,中華醫學會首次就鑒定問題出臺規則。
中華醫學會此舉,是落實國家衛健委相關文件的結果。2021年1月6日,國家衛健委專門就加強醫療鑒定工作發文,要求各級醫學會“積極開展醫療損害鑒定工作”。
由于醫療鑒定領域存在法醫做鑒定和臨床醫生做鑒定兩種不同模式(俗稱“雙軌制”),醫學界和法學界對其詬病頗多。早在2007年,作為原衛生部機關報的《健康報》就曾組織研討會,認為雙軌制的存在不僅影響醫療糾紛的處理,也關系醫療體制、司法體制及立法層面的制度完善,呼吁醫療鑒定“并軌”。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兩年前,為貫徹國務院頒布的《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國家衛健委與司法部曾聯合起草了《醫療損害鑒定管理辦法》(草案),并向社會征求意見。然而直到現在,《醫療損害鑒定管理辦法》并沒有制定出。
有業內人士認為,《醫學會醫療損害鑒定規則(試行)》的實施,表明醫療衛生系統試圖奪回醫療鑒定領域失守已久的“陣地”,臨床醫生與法醫之間、衛生行政部門與司法行政部門之間存在多年的博弈將再度面臨一個節點。
“老子給兒子做鑒定”
“兩個部門在搶這個陣地,司法部門已經(基本)把它納入自己這邊,衛生部門想搶過來?!鄙虾J新蓞f醫藥健康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盧意光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盧意光所說的“陣地”,指的就是醫療損害鑒定,該類鑒定結論是法院審理醫療糾紛訴訟的關鍵,鑒定結論往往決定判決結果。
司法實踐中,醫療鑒定領域長期以來存在一種怪象——法院既委托司法鑒定機構的法醫做,也委托醫學會組織臨床醫生做。
在管理體制上,由于司法鑒定機構由司法行政部門管理,醫學會則由衛生行政部門管理,由此形成了醫療鑒定“雙軌制”格局,這一狀況存在了幾十年,醫療鑒定到底應該由誰來做,也爭論了幾十年。
據相關文獻記載,在20世紀80年代,病人因為醫療糾紛起訴醫院,只能做醫療事故鑒定,不能做司法鑒定,只有經過衛生行政部門鑒定構成醫療事故,才有可能勝訴。此后隨著民法通則出臺,這一狀況受到法學界質疑,認為與民法通則精神不符。
發生在天津的李新榮案,改變了“醫療事故鑒定”一家壟斷的局面。
1984年,天津女工李新榮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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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汪亞純 校對: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