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萬社?;鹪怛_引發的“黃金案迷局”
行騙者冒充警察,通過電話遙控“指導”,將廣西桂林荔浦市社保局的521.7萬元社?;疝D走。管理基金賬戶的社保局出納吳名(化名),因濫用職權罪獲刑兩年半。
521.7萬元被層層拆分、轉移,其中70萬元流入了廣東深圳一珠寶公司賬戶,從公司購買了黃金。公司認為是“善意取得”,警方認為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
責任編輯:錢昊平
這是一起發生在兩年前的電信詐騙案。被騙者受到了懲罰,行騙者至今沒有歸案。
套路很常見。行騙者冒充警察,通過電話遙控“指導”,將廣西桂林荔浦市社保局的521.7萬元社?;疝D走。
管理基金賬戶的社保局出納吳名(化名),因在轉賬前沒有按程序請示、違反財務制度,被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判刑兩年半。
受到“牽連”的不止吳名,還有資金流向的下家。
接到吳名報案后,公安機關很快發現,521.7萬元被層層拆分、轉移,其中70萬元流入了位于廣東深圳的金潤鉑宮珠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潤公司”)賬戶,從公司購買了黃金。
在警方看來,這是把詐騙款“洗白”的一種手段,金潤公司卷入了這起刑事案件,同時,從金潤公司買黃金的聚一公司也被指涉案。
警方最終認定兩家公司沒有參與詐騙,但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也即“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
只是,兩家公司被指涉案的金額并不是70萬,而是分別增加到5922萬和17.4億,這是他們從上家收到的黃金交易款總額。
2021年3月22日,此案在桂林雁山區法院開庭。兩家公司涉案人員和律師都不認可公訴機關的指控,認為70萬元屬于“善意取得”,并且涉案的也僅此70萬,并不是指控的5922萬和17.4億。
公訴人當庭承認,部分被指涉案資金是從事邊貿經營的合法資金,還有水果、生鮮等交易款。
庭審持續了3天,法院尚未對此案作出判決。
2021年3月22日,兩公司“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案在桂林雁山區法院開庭。
看到“逮捕證”,信以為真
接到詐騙電話時,23歲的吳名剛入職荔浦市社保局基金結算股不久。
案卷資料顯示,2018年9月4日,吳名接到了自稱“上海順豐快遞”的電話,說一個寄往香港的包裹有4張她的克隆身份證,屬違禁品,涉嫌犯罪,已被海關退回。
對方給了一個號稱是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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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梁淑怡 校對: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