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靖江一企業“民告官”勝訴,鎮政府仍強拆碼頭
2021年2月7日,法院作出“撤銷行政強制執行決定”的判決,3月1日,鎮政府依舊強制拆除了碼頭的剩余部分。
責任編輯:錢昊平
看到判決書中“撤銷行政強制執行決定”的字眼時,楊恒生一度認為,自己的碼頭能保住。
69歲的楊恒生,是江蘇靖江市恒生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生制造”)董事長。靖江位于蘇北,長江流經城市南端,京滬高速穿城而過,靠混凝土起家的楊恒生,知道航道運輸的重要性,2009年,他投資建設了自備專用碼頭。
2020年6月24日,靖江市交通運輸局以“審批手續不全”為由,責令楊恒生限期拆除碼頭。楊恒生向靖江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未果,9月11日,新橋鎮人民政府進場實施強拆,拆了一部分。3天之后,楊恒生向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靖江由泰州代管)。
2021年2月7日,法院作出“撤銷行政強制執行決定”的判決,3月1日,新橋鎮政府依舊強制拆除了楊恒生的碼頭的剩余部分。
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立案難、審理難、執行難”就一直被關注,不僅僅是原告和被告之間的較量,也有司法與行政之間的博弈。
202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梁淑怡 校對:胡曉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