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自殺”的錯誤鑒定說明了什么
一夜之間雨后春筍般地成立了若干社會性鑒定機構,“小舢板”百舸爭流,公安的“航空母艦”唯我獨尊,當事人參與鑒定討價還價,法官采信鑒定心有余悸。
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范傳貴
【法眼】
法官黎朝陽被打死的真相終于顯山露水了(見南方周末調查版11月6日報道 《死刑犯刑前檢舉:“黎朝陽死于虐待”》),此前被網絡輿論懷疑的“自殺”鑒定被推翻了。這樣的事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如何重建司法鑒定的權威,如何改革現行的不合理鑒定制度?應該從這樣的案例中吸取教訓。
以我多年研習司法鑒定的經歷觀察,要建立權威司法鑒定,須堅持以下三個原則。權威的司法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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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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