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臺夜話 | 回憶錄的局限
(本文首發于2021年5月6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朱又可
(圖文無關)仔細觀察三位詩人的發展,不難發現他們在這個重要關頭把大部分精力耗費在回憶錄上,沒能全心全力寫詩。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什么他們的詩歌從此再沒達到以前的高度。
二十多年前我常參加創意寫作集會,其中的一項工作是為寫作新人“會診”他們的作品。他們中有的已經在一部作品上花了不少精力,但仍不知所措,無法完成書稿。很多人的第一部作品都是回憶錄,還有的不倫不類,既不是虛構也不是非虛構。而作者們常遇到的困惑是究竟把自己的書寫成小說,還是寫成自傳。
遇到這種情況,我就告訴他們:長篇小說作為一種藝術形式有更大的想象和發揮的空間,你可以放入沒有發生過的事物,可以創造人物,以把作品做得完整,然而回憶錄則沒有這樣創造的空間,因為沒有發生的事就不能寫進書里。我常聽到的回答是:“我要讓人們知道這些事發生在我身上!”既然作者比作品更重要,我就無語了,那他們就只能寫回憶錄了。
其實,我還有更多的話要說,但覺得對寫作新人還是不說為好。從實際方面看,回憶錄通常會比小說更有銷路,但會一陣風就過去,就是說存架的時間比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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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陳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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