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 | 北京西站道歉,“晚點賠償”能制度化嗎?
“列車晚點的問題由來已久,旅客請求承運人賠償遲延運輸所致損失的主張鮮少得到支持,權利人維權較為困難。當前,我國已進入‘民法典時代’,情況則會有所改變?!?br />
“民法典第820條為旅客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如果承運人因自身原因導致運輸延誤并給旅客造成損失,那么,旅客向承運人主張賠償的請求則于法有據、于情有理?!?/blockquote>責任編輯:杜茂林
2021年5月1日,受大風天氣影響,京廣高鐵定州東至保定東間接觸網掛異物,北京西站部分列車晚點停運,導致大量旅客滯留。
據報道,“五一”小長假的第一天,因大風天氣吹揚地膜,京廣高鐵定州東至保定東之間接觸網發生故障,導致部分列車晚點。這不僅造成晚點車次的旅客滯留于北京西站,同時由于車站的應急管理存在問題,還造成大量正常車次的旅客無法順利進站乘車,最終致使數萬旅客滯留于北京西站。
2021年的勞動節假期共計5天,有出行計劃的民眾對此次假期更是滿心期待。但是,北京西站這一突發事件不僅給滯留旅客的出行帶來了不良體驗,甚至完全打亂了這部分旅客的假期安排。因而,滯留旅客的利益受到了相應的影響,那么,有旅客可能會產生一個疑問:他們是否有權就此,向北京西站或者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請求賠償損失?
在網上購票和客票無紙化日益盛行并成為普遍趨勢的當下,承運人直接通過網絡購票系統向旅客顯示訂票成功,此時,客運合同在旅客和承運人之間即告成立,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也得以確定下來。簡言之,所有購買了車票的旅客與鐵路運輸企業之間存在著客運合同法律關系。
需要說明的是,雖然旅客以北京西站作為他們的乘車始發車站,但是,北京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梁淑怡 校對:胡曉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