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酒店“捉奸”毆打妻子致其摔倒身亡!判三年緩刑四年
廣州一男子利某洪發現其妻子劉某與他人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深夜到酒店房間“捉奸”。在與其妻子發生爭吵后對其進行毆打,致使劉某摔倒在地后昏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5月11日,南都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了解到,利某洪因犯過失致人死亡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該案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20年10月10日3時許,被告人利某洪因情感問題到廣州市花都區某酒店一房間找其妻子劉某,并與劉某發生爭吵。期間,利某洪用手掌打被害人劉某頭面部,并用腳踢被害人,致使被害人劉某摔倒在地后昏迷。
隨即,利某洪與黃某送劉某到醫院進行搶救,后劉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隨后,公安人員接警后到醫院將在場的利某洪帶回審查。經鑒定,被害人劉某符合主要因頭面部受鈍性外力作用致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及腦干損傷而死亡,自身心臟病變及生前飲酒可輔助加速死亡的進程。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利某洪過失致人死亡,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并提出利某洪具有自首、認罪認罰、賠償被害人家屬損失并取得諒解等量刑情節,建議對被告人利某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10月10日3時許,被告人利某洪發現其妻子即被害人劉某和黃某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并入住廣州市花都區某酒店。隨后利某洪進入該酒店一房間內與劉某發生爭吵并對其進行毆打,致使劉某摔倒在地后昏迷,后劉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案發后,利某洪賠償被害人家屬的損失并取得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利某洪作為被害人劉某的丈夫,因情感糾紛情緒繳動,毆打被害人身體,由于過失造成被害人死亡后果的發生,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利某洪犯過失致人死亡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該院予以支持。依法應當對其適用“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予以處罰。
法院表示,被告人利某洪明知他人報警而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利某洪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理。利某洪賠償被害人家屬損失并取得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公訴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適當,該院予以采納。
法院綜合案件起因、事實、情節、悔罪表現及社會危害程度等,決定對被告人利某洪從輕處罰并宣告緩刑。最終,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利某洪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網絡編輯:解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