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實習生不找到繼任者不許離職?互聯網“大廠”HR應為用工表率
互聯網“大廠”,因為其名氣大、薪資水平高等,在就業市場上占據著相當大的優勢。但這種優勢不應該成為大廠HR傲慢、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理由。
責任編輯:陳斌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一名北大學生日前在校內論壇上發帖表示,她2021年1月份入職字節跳動實習,4月中旬實習期已滿,且畢業事宜繁忙,于是向直屬領導表達了近期需要離職的訴求。但領導要求她必須自己找到繼任者,否則不能離職,并且在尋找繼任者的同時還要繼續工作。這位領導還要求她找2名繼任者,因為“你的工作能力太差,找兩個backup是為了彌補你工作的缺陷”。這位同學認為,領導刻意貶低自己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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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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