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華猥褻兒童案二審維持原判
記者從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獲悉,2021年5月19日,上海二中院依法對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猥褻兒童上訴一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前,該案一審中,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根據兩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網絡編輯:解樹
記者從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獲悉,2021年5月19日,上海二中院依法對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猥褻兒童上訴一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前,該案一審中,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根據兩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網絡編輯:解樹
登錄獲取更多閱讀權限
立即登錄{{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