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語法書

讀語法,不一定正襟危坐,非抱著多大功利目的不可。周作人在一篇散文里談到,暑假里要讀完一本語法,消此長夏

責任編輯:劉小磊

書有兩類,一類是知識的書,告訴我某些已知的“事實”,“規律”,技術,或理論;另一類是教養的書,并不告訴我什么,而是與我交談人生的體驗。大凡娓娓談來,述說生命中的快樂與苦難,心中的盼望與失落,人的激情與冷漠,不禁的悵惘,迷茫,恐懼,慰藉,以及智慧與理性,這類書,大概皆可以算作通常所謂移人性情的書吧。然而也有一種書,是兩類合一的,既傳達一種知識,也啟迪人的智慧。在我看來,好的語法書,就是這類。也許有人覺得這太夸張。語法書,不就是教人什么是主語嗎?怎么移人性情!不過我也可以反問,為什么歐洲自古以來就把語法當作基礎教育,甚至把高級小學叫作語法學校(美國)或把預備升大學的高中叫作語法學校(英國)?使人的思維自幼養成條理化,養成規范清晰和理性求證的精神,養成語言文化的自覺,難道不是塑造人格的大事么?而且好的語法書,也不見得那么枯燥乏味,卻常常引人入勝,發現語言習慣中種種饒有興味的現象。

我最初涉獵的倒不是本國語言的語法,因為漢語沒有,或不講語法,至少在我開蒙讀書的時候,沒有老師教我語法。但學習外國語就不一樣了,一上來就教語法。起先學的是陳舊的納氏英語語法,一板一眼,規規矩矩地講八大詞類,而且告訴你怎樣畫圖解,確實索然乏味。大概是1946年,開明書店出版了林語堂的Kaiming English Grammar,私下買來讀,算是開始有了點興趣。真正 的 eye-opener是 Otto Jesperson 的 Essentials of English Grammar(有呂叔湘的漢語譯本)。我突然發現,英語原來是這樣的!他不僅給了英語一個新的邏輯構架,而且使這種語言的美和潛能凸現出來,使你發現這是一個充滿創造可能性的語言世界。耶氏是喬姆斯基的生成(轉換)語法的先行者。他的語法不僅是描述性的,而且注重話語中具有普遍性和富有潛能(能夠產生無數語句)的、眾人實際運用的規則。后來我教書,常常翻閱他的巨著,七卷本的Modern English Grammar(1909-49)。書中例句皆有出處,觀察的角度別具慧眼,且有幽默感,可以想見其綽綽然有余裕的風度。多年不見此書,根據筆者在1959年出版的《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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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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