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生育政策: 適齡不婚父母有罪、人口增加可升官
秦朝生育率低下,西晉人楊泉《物理論》中收錄的一首長城歌謠,很能反映秦朝平民的心態:“生男慎勿舉,生女哺用脯;不見長城下,尸骸相支柱”。
(本文首發于2021年6月10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陳斌
中國古代社會一直有鼓勵生育的政策實踐,如《胎養令》一類的著名政策,可謂耳熟能詳。當然,這些鼓勵生育政策的效果,和實際生育文化之間并不構成必然聯系。
《韓非子·外儲說右下》記載春秋時期的齊國,齊桓公命令“男子年二十而室,女年十五而嫁。則內無怨女,外無曠夫”。通過強制要求適齡男女婚配,來促進人口增長?!豆茏印と雵芬黄灿涊d了齊桓公時代的促進生育政策:“凡國、都皆有掌媒,丈夫無妻曰鰥,婦人無夫曰寡,取鰥、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三年然后事之?!本褪怯烧墓倮簟罢泼健背雒?,撮合大齡男女,讓他們結合成家,并給予國家授田,三年以后再給國家提供服役,剛成家和獲得田宅的前三年,則讓他們安安心心地生小孩。此外“有三幼者無婦征;四幼者,盡家無征,五幼又予之葆,受二人之食”,意思是有三個子女的免除母親的賦稅和勞役,有四個小孩的免除全家賦稅和勞役,有五個小孩的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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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邵小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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