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收費低被警告,律師費也有政府指導價?
很長一段時間,律師收費標準的確定及監管由司法部門和物價部門共同負責,律所及律師通常依據相關部門頒布的指導價進行收費。
近些年,律師費的政府指導價適用范圍不斷縮小,市場調節價的范圍越來越大。長沙律協所處罰的1500萬民間借貸糾紛案已不受政府指導價約束。
“如果長沙律協對本地律師服務收費產生了限制價格競爭的實際效果,同時又缺乏上位法依據,那么涉嫌違反《反壟斷法》,構成價格壟斷協議”。
責任編輯:馮葉
2015年,中央定價目錄更新,與律師服務相關的條目從中刪除,律師服務不再納入中央定價范圍。
2021年6月3日,“長沙一律所因收費過低被警告處分”登上微博熱搜。長沙市律師協會官網發布的公告顯示,在一起訴訟標的高達1500余萬元的民間借貸案中,一律師事務所在合同中僅約定收取委托人5000元服務費,遠低于行業指導標準。
公告稱,按照湖南省律師協會發布的《湖南省律師服務收費行業指導標準》,這一案件最低可收取的律師服務費為41萬余元。因委托人由朋友介紹,該律所主任律師嚴某礙于情面而降低收費。
長沙律協據此認定,該律所及當事律師構成“采取過分低于律師收費指導標準進行收費”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對其進行警告處分。
在這一事件的微博評論區中,網友們眾說紛紜。究竟是律師和律所不正當競爭,還是律師協會搞壟斷?
低于政府指導價
廣東一家律所的律師張偉強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律師提供的是法律服務,其成本價格不像工業品那樣易于計算,但律師服務需要大量的專業積累,對于標的1500萬的案件而言,5000元的代理費明顯太低了。
以他所在的律所為例,律師服務費的具體價格依據案件難易程度而變化,一般在廣東省發布的指導價基礎上浮動,不會過多偏離政府指導價。
所謂政府指導價,是指很長一段時間,律師收費標準的確定及監管由司法部門和物價部門共同負責,律所及律師通常依據相關部門頒布的指導價進行收費。
北京市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律師操樂龍亦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按照政府指導價,標的1500萬的案件通常需收取標的額百分之幾的服務費。5000元的收費明顯低于這個標準,委托人和律師之間有繞開合同私下交易的嫌疑。
律師繞開合同私下交易的動機在于:律師及律師事務所一般依據委托代理合同等計算營業收入,依法納稅。部分律師事務所還會采用抽傭的方式,按照案件代理費用向代理律師收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私下交易有助于避稅或逃避抽傭。
律師們所說的政府指導價,主要指2006年國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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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思考 校對: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