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為日本好”——專訪綠色共同法律事務所律師高橋融
經濟賠償的解決方式是否損害對日索賠的正義性?不,受害勞工得到的不單單是賠償金,我們還要政府和企業承認加害事實,向受害勞工謝罪。
責任編輯:李小鳴 實習生 張明術
南方周末:請問日本企業對于出資成立賠償基金的態度是怎樣?
高橋融:一年多時間里,我們律師團分頭行動,向各相關企業說明情況。戰爭結束時有中國勞工的企業共有35家,現在還在運作的有20家左右,有十多家企業表示希望解決問題,不想解決受害勞工問題的是少數。當時使用中國勞工的主要有三類企業,一是礦山、金屬企業,現在企業的經營內容已經大大改變了,礦業已經沒有了。這些企業基本上贊同設立基金解決問題。二是建筑企業,由于有“花岡事件”在先,這些企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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