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走誰留 ——美國高校的終身教授體制
(本文首發于6月24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朱又可
這些年,美國的學界對“終身教授”體制提出了一些批評。比如,過于強調以上三個方面的平衡發展。因此,與特色鮮明的教授相比,平庸之輩更容易通過考核。圖為美國紐約市哥倫比亞大學母校。
“終身教授”體制(academic tenure)在西方有較長歷史。約一百年前,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哲學教授John Dewey就開始鼓吹該體制,并在80年前(1940年代)開始被美國高校逐步接受。該體制于1970年代被廣泛接受。伴隨著“終身教授”體制的推廣,美國的學術研究也進入了黃金年代(1945-1975)。在此,筆者結合個人經驗,對該體制做浮光掠影式的簡單介紹。筆者自2009年開始,先后執教于哈佛大學(私立學校)和賓州州立大學(公立學校),有幸通過了終身教授的考核,其后多次參與校內和校外評審工作。
什么是“終身教授”體制?通俗地說,就是給考評合格的高校教師“鐵飯碗”。在美國大多數學校,學校會根據專業發展需要,在特定研究領域招收一名“預聘軌”教授(tenure-track professor)。他們需要在預聘軌工作6年左右(少數學校如哈佛大學,可以長達12年),然后接受殘酷的考評(后文有詳述)。如果通過,即可以從預聘軌轉為“終身教授”(國內也叫長聘教授);如果考核失敗,則要另謀出路。這樣就是我們常說的“非升即走”。無獨有偶,《大學》中也有“見賢而不能舉,舉而不能先,命(前人釋為‘怠慢’)也”。見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遠,過也”的描述。
終身教授的考評主要基于三個方面,科研、教學和社會服務。要經過外審(5到10名外校專家匿名評審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李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