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30年:超強糾錯

傳統意義的電影已經113歲。在這個歲數面前,30年看似很短,短得不夠讓我們做一個穩妥的決定;其實太長,我們很可能會追不上電影進化的步伐。

責任編輯:袁蕾 實習生 黃家楊

30年前,某領導認為一部電影有問題;30年后,某領導認為一部電影有問題。誰?具體有什么問題?30年過去了,這兩個本該簡單的問題,依舊像猜謎一樣曖昧。

30年前的北京大觀樓影院,業務員的抽屜一拉開,里邊全是煙;到了過年,他們身邊的掛歷都堆成小山。那時候看電影甚至是需要走后門的事,這在今天完全無從想象。

1980年,因《小花》和《海外赤子》成為電影新星的陳沖在《感激與決心》一文中感慨:“人民給我榮譽不是讓我空圖其名的……我要拼命地學習和工作,我要用最美好最真摯的感情在藝術上塑造更多藝術形象,來報答觀眾們深厚的情感和熱切的期望。”眼下即便是在華表獎頒獎儀式上,恐怕也再難聽到這樣的詞句。

在1981年的《大眾電影》上的《立電影法,杜絕橫加干涉!》,同樣讓人疑慮,這樣鏗鏘的文章,今天還可能出現嗎?

30年來中國電影變化不小,因為審視你我和身邊人群,人的變化已如此巨大。但伴隨形態流變,貫穿整個過程似乎從未改變的,是這個國家對電影的謹慎與沉吟。

列寧曾說:“一切藝術部門中最重要的便是電影。”

斯大林也說:“電影具有非常的機會在精神上影響群眾。”

一位電影學者說:“電影是一種工業企業,同時又是一種意識形態國家機器,在前者的意義上,電影相當于一座工廠、一家商店,它生產銷售食品、飲料、香煙、酒精;在后者的意義上電影相當于一所學校、一家精神病院、一座教堂,它制造文化規則、道德禁忌和精神楷模。”

一位臨近退休的影院經理說:“電影是個什么東西?政府說,這是教育;拍電影的說,是藝術;到了發行部門,這是商品;到了放映這兒,那是飯碗。”

電影在這個復雜語境里的復雜身份,也許注定了它的坎坷命運。30年中社會、政治、經濟乃至技術的每一次變局,都意味著中國電影的一次左右為難。

電影管理的謹小慎微,甚至不是某一個管理部門的具體問題。這或許只是一面鏡子,映射出整個社會從上至下、視野局促的搖擺、論爭、不確定。

30年過去,“電影立法”仍然在“研究當中”。國家對電影的管理仍然把守兩個傳統渠道:創作和傳播。而技術的進步早已改變了格局。創作上,越來越廉價和方便的設備,使得立案、劇本審查和獲得拍攝許可證失去了必要性;傳播上,放映許可證只是針對國內影院的放映與營收而言必不可少,另一些作者通過國際電影節和國際銷售,足以保證自己獨立、低成本影片的持續創作。

電影對我們而言早已不只是銀幕、座位、電影票,不只是劇本、許可證、攝影機、膠片;電影 已 經 是 DVD、eMule、BT、PSP,是DV、HDV、HD攝影機,是非職業演員和蘋果電腦。不難猜想,未來的作者甚至在個人電腦上就能夠完成一部“電影”——也許現在只是粗糙的FLASH動畫,但未來呢——然后通過網絡進行傳播甚至獲得回報。

電影終將如當代藝術般不分母語、血統,不受投資和回報之困,不論渠道與受眾;存在即目的。

法國導演讓·雷諾阿早就抱怨:“真正的敵人是進步,而且這決不是因為進步來得太慢,而恰恰是因為它徑直向前。如果進步這個敵人能給我們一些適應的時間也倒罷了!可是偏不,我們剛剛達到某種程度的穩定,新的發明又使一切都成了問題。”

而我們怕還遲遲沒達到“某種程度的穩定”。

傳統意義的電影已經113歲。在這個歲數面前,30年看似很短,短得不夠讓我們做一個穩妥的決定;其實太長,我們很可能會追不上電影進化的步伐。

反思電影與第一聲立法呼喚

“為什么課堂變戰場,為什么親人變仇人?”1980年的電影《楓》正合乎魯迅定義的悲劇——把美好的東西毀滅給你看。盧丹楓和李紅鋼這對中學生戀人,在“文革”武斗當中分別加入了對立的兩派;純潔愛情勝不過“忠心”,誰都不愿放棄各自派別的斗爭立場,決戰中盧丹楓一方落敗,她也在戀人面前躍下高樓。

新的歷史時期往往從對上一個時期的反思開始。伴隨“傷痕文學”的盛行,中國涌現出一批反思“文革”、反思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階級斗爭政治路線的電影,形成一時潮流;著名的作品包括《巴山夜雨》、《天云山傳奇》、《被愛情遺忘的角落》等。這些電影的主流,大都是控訴“四人幫”對人的迫害、動亂年代的惡果,展現“四人幫”得勢的年代里,黨的干部和知識分子無論經受多么嚴重的精神壓迫和肉體傷害,都始終不渝地堅持革命信念,對黨對人民堅貞忠誠。當歷史終于撥云見日,他們證明了自己的信念,從政治邊緣回到了革命的主體位置。

《楓》則是一個另類。故事的主角是未經世事的中學生,本應是身在國家政治生活之外的年歲,卻在狂熱信仰導致的武斗中失去愛情、生命。他們沒有沉冤可以昭雪,沒有崗位可以重回,他們失去的拿不回來,影片里質問的指向超出了“四人幫”這個政治完全正確的聲討對象。今天在網上看過這部電影的年輕人,會聯想到日本導演深作欣二2000年的作品《大逃殺》。

媒體記載,這部“矛頭直指現代迷信”的電影“某領導部門認為‘政治上有問題,不能發行’,送京審查的拷貝放了26遍還沒人點頭”。終獲通過并上映后不久,又很快撤下不再放映。

1979年4月召開的第四次“文代會”上,鄧小平在祝詞中指出,“寫什么和怎樣寫,只能由文藝家在藝術實踐中去探索和逐步求得解決。在這方面,不要橫加干涉。”

新時期領導人的良好意愿,在遭遇具體工作時,卻常常并不能順遂。

另一部影片《法庭內外》,寫的是十年內亂結束后恢復了名譽和職位的領導干部,在受迫害時期疏于子女教育,兒子行為不端,最終觸犯刑律;主審法官是這位領導的老部下老朋友,痛心之余仍然頂住壓力,徹查案件秉公執法。

攝制組出外景前夕,突然受命“暫停生產活動”。“接著傳來有關領導部門的七條意見。什么高干子弟無法無天是少數,官官相護不典型,什么時間要推到1976年前,犯罪者父親應寫成‘四人幫’線上的人……創作者還沒通,又飛來一頂千斤重的帽子,作品是‘持不同政見者的看法’。攝制組在廠領導支持下,頂住了壓力,在被迫對罪犯父親的職務和表現略作改動后決定開拍。”

幾乎在同時,《今夜星光燦爛》、《苦戀》等數部影片,在創作或發行放映環節,都受到不同部門不同程度的干預。1981年第一期《大眾電影》,發表了署名“金戈”的刊首評論《立電影法,杜絕橫加干涉》。

這從1950年代延續至今的干涉,產生了些什么后果呢?

有些很有特點的,也可能是優秀的劇本夭折于搖籃之中,甚至胎死于母腹之內。

有些很有政治熱情和政治膽略的創作者逐漸心灰意冷,被迫從《山海經》、“三言”、“二拍”中尋找題材。

……著名編劇李準就已公開聲明:“三年不寫電影,堅決說到做到。”

凡此種種都說明:文藝需要立法,電影需要立法。

無法,則誰官大誰說了算,談何藝術民主。

……沒有具體的文藝法、電影法,我國憲法第五十二條所莊嚴規定的——公民有進行文學藝術創作的自由;國家對于從事文學、藝術事業的公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予鼓勵和幫助——也將是一紙空文。

“第五代”的發軔與困境

《一個和八個》是得到公認的“第五代”電影發軔之作。

1984年前后中國社會發生了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立即登錄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
午夜宅男在线,中视在线直播,毛片网站在线,福利在线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