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騰訊考慮開放生態背后:巨頭間筑起的“圍墻”將被打破?

7月14日,一則消息激起輿論千層浪——國內互聯網行業兩大超級巨頭阿里、騰訊有望互相開放生態。在資本市場看來,這似乎是個積極信號,當日阿里巴巴漲幅超2%,騰訊則收漲1.53%。

阿里、騰訊突然“握手擁抱”,原因何在?多位專家告訴南都記者,此舉或是為了回應監管要求。今年4月,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二選一”案作出行政處罰,同時還發布了行政指導書要求阿里促進跨平臺互聯互通和互操作。

以此為信號,長期存在互聯網行業的“圍墻花園”會否打破?南都記者注意到,推動平臺互操作性成為全球數字治理的監管趨勢。

“阿騰”考慮開放生態系統,市場反應積極

7月14日,有媒體報道,阿里巴巴和騰訊正在考慮互相開放生態系統,雙方都在分別制定放松限制的計劃。一旦互通實現,用戶或將能在淘寶天貓商城內使用微信支付,還能在微信內通過小程序使用阿里巴巴旗下的一些服務。

對此,阿里巴巴和騰訊均沒有回應媒體的置評請求。

但這些傳聞并非全然空穴來風。今年3月,阿里巴巴副總裁汪海接受采訪時透露,阿里已就淘寶特價小程序向騰訊提交上線申請,但還未通過。7月16日,南都記者打開微信看到,阿里巴巴已經上線了1688和盒馬集市兩款微信小程序。

北京知識產權法研究會競爭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魏士廩注意到,市場監管總局今年4月對阿里實施“二選一”壟斷案作出行政處罰的同時,還罕見發布《行政指導書》。整改方案第十四條提到,依法加大平臺內數據和支付、應用等資源端口開放力度,充分尊重用戶選擇權,不得沒有正當理由拒絕交易,促進跨平臺互聯互通和互操作。

魏士廩告訴南都記者,如今兩家企業都面臨著監管壓力。阿里需依據行政指導書進行整改,騰訊的“封禁”問題也被詬病許久,沒有行動的話,或將面臨較大的處罰風險。

清華大學法學院助理研究員劉云也認為,這次雙方選擇開放,企業完全主動去做的可能性比較小,監管助推應該是第一位的。

消息披露后的股市反應同樣值得關注,當天阿里巴巴漲幅超2%,騰訊則收漲1.53%。與此同時,受此影響的拼多多股價跌2.79%。

或許正如市場所預測,拼多多的成功,一定程度歸功于能夠在微信里完成把流量轉化為購買力的全過程。對于依賴微信私域流量的拼多多而言,未來面對即將涌入微信生態圈的一大批電商,亟須尋找新的核心競爭力。

具體到開放對哪一方更利好,許多專家都表示尚且無法確定。劉云告訴南都記者,僅電商領域而言,對淘寶的利好是比較明顯的,但支付領域就要看誰更受到消費者認可。魏士廩補充道,后續變化都是動態調整的,等整個行業真正競爭起來,企業將不再靠系統封禁,而是靠創新的實力與能力突圍。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盤和林認為,兩大生態如果打通壁壘,將擴大生態的覆蓋面,并面向更廣闊的用戶市場。所以這應該屬于雙贏。

與此同時,盤和林也談到了開放生態存在的難點:即雙方如何從對抗平穩過渡到合作關系?平臺如何在打破壁壘的同時保持競爭?生態融合的界限如何把握?

他強調,“開放生態應該是防止平臺區別對待”,否則兩者生態真的融合了,將產生新壟斷質疑。

壟斷高壓襲來,監管動作頻頻

今年以來,平臺反壟斷的力度不斷加大。三個月前,阿里巴巴曾因“二選一”行為被市場監管總局處以182.28億元人民幣的罰款,一舉刷新國內反壟斷罰金的記錄。據總局反壟斷局負責人介紹,這是中國平臺經濟領域第一起重大壟斷案件,對防止平臺壟斷、規范競爭秩序具有重要標桿意義。

另一邊,騰訊也面臨反壟斷審查壓力。僅7月,市場監管總局就公布了五起有關騰訊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案件,交易相對方包括58同城、獵豹科技、蘑菇屋、搜狗和小紅書。騰訊共計被罰款250萬元。最近,騰訊主導的虎牙、斗魚合并案被監管叫停,還有傳聞稱騰訊當年收購中國音樂(旗下有酷狗、酷我)也未依法申報,或應監管要求打破音樂獨家模式。

南都記者還注意到,此次開放傳聞涉及的支付領域也有一定監管動作。今年年初,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了《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征求意見稿)》,要求強化對支付領域的反壟斷監管,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不正當競爭。

意見稿認定,當一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非銀行支付服務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三分之一,或兩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合計達到二分之一時,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對其采取約談等措施進行預警。而當一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全國電子支付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或兩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合計達到三分之二的,監管機構可以審查其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根據市場數據,微信和支付寶極有可能被納入監管范圍。艾瑞咨詢公布的2020年中國第三方支付行業研究報告顯示,第三方移動支付交易規模為74萬億元人民幣,其中支付寶和財付通(微信)各占54.4%和39.4%,二者合計市場份額占比達93.8%。

平臺圈地自封糾紛不斷,難逃壟斷質疑

隨著商業觸角不斷延伸,互聯網巨頭構建起縱橫交錯的生態系統,并在多個垂直領域筑起柵欄,圈地自封。整個互聯網生態呈現集中的趨勢。

回顧近兩來年國內互聯網“封禁”事件,主要集中在支付領域和外鏈分享上。

2020年8月,有用戶抱怨美團外賣無法使用支付寶而引起輿論關注。彼時美團CEO王興發文稱,“淘寶為什么還不支持微信支付”。隨后,餓了么官微甩出一張餓了么平臺可用微信支付的截圖作回應。

今年2月,抖音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交訴狀,起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微信和QQ用戶分享抖音內容,并索賠九千萬。此前,字節跳動副總裁謝欣也一度發文控訴微信開放平臺的不開放,“飛書”相關域名被微信全面封殺。

再將目光轉向海外,身處反壟斷漩渦中心的硅谷巨頭也難逃封閉質疑。

在備受矚目的Epic Games訴蘋果壟斷案中,Epic Games以“圍墻花園(Walled Garden)”為喻,控訴蘋果依靠封閉生態下的App Store壟斷應用分發,并以30%的高抽成削弱潛在競爭對手。

蘋果的反壟斷“難兄難弟”Facebook也遭到類似控訴。美國聯邦委員會(FTC)指控Facebook對第三方軟件開發商設限,阻礙他們與Facebook平臺互聯,還切斷API訪問來削弱競爭對手在社交網絡服務、移動通訊和其他社交領域的潛在威脅。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今年6月28日,美國地方法院駁回FTC的起訴,法官認為依據現有反壟斷法,Facebook沒有義務幫助競爭對手。

不過南都記者注意到,近日華東政法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翟巍撰文分析稱,駁回起訴并不意味著美國法院為頭部平臺的鏈接“封禁”行為背書;恰恰相反,這些行為依舊處于美國反壟斷的“風暴眼”。

“在互相屏蔽形成的高墻里,即使你做得不好,消費者也沒有充分的替代選擇權?!?span class="censor censor-2">劉云說道。他認為,如果通過設置貿易壁壘,故意阻攔別人進入市場,那么平臺之間和平臺中的經營者競爭都是不充分的。從競爭法角度來說,對于中小企業也是不公平的。如果只允許生態伙伴進入這個領域,那么就會導致生態之間同質化競爭,生態外的新興企業進入就很困難。

全球數字立法不斷,或將打破“圍墻花園”

毋庸置疑,全球反壟斷監管之劍早已瞄準互聯網行業里一座座“圍墻花園”,蓄勢待發。

去年12月,全球反壟斷監管高地——歐盟提出《數字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草案,提出“守門人”(gatekeeper)概念,維護公平、開放的數字市場。

根據草案要求,“守門人”的義務包括開放生態,賦予用戶及其授權的第三方訪問數據的權限并為訪問提供便利,以及不能在技術上限制終端用戶在不同App或服務間進行切換等等。

就在上個月底,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也通過六項法案,旨在加強反壟斷執法和恢復在線競爭。

其中《通過啟用服務交換法案》(ACCESS Act)關注平臺的鎖定效應問題。在數字經濟領域,一些市場具有很高的進入壁壘、轉換成本等特征,使得消費者和企業通常被鎖定在大型平臺上,缺乏更多的選擇權。反過來,這也增加大型平臺企業在相關市場的主導地位,阻礙了新入局者進入市場的可能。

為增強平臺兼容性和競爭性,上述《法案》賦予消費者將數據從一家平臺轉移到另一家平臺的權利,并要求主導平臺與第三方平臺間具有互操作性。

在執法層面,部分案例顯示在罰款之外,監管也對企業附加了推進平臺操作性的要求。

南都記者注意到,今年6月7日,法國反壟斷機構對谷歌處以2.2億歐元罰款,理由是谷歌濫用在線廣告市場支配地位,實施損害競爭的行為。谷歌還罕見地承諾對在線廣告業務作出調整,其中就包括提高谷歌廣告管理系統(Google Ad Manager)服務與第三方廣告平臺的互操作性,終止偏袒自身廣告交易平臺的條款等。

今年2月,我國《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正式出臺。其中明確,控制平臺經濟領域必需設施的經營者拒絕與交易相對人以合理條件進行交易,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如何認定平臺是否構成必需設施?指南規定,一般需要綜合考慮該平臺占有數據情況、其他平臺的可替代性、是否存在潛在可用平臺、發展競爭性平臺的可行性、交易相對人對該平臺的依賴程度、開放平臺對該平臺經營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因素。

回到阿里和騰訊,雙方的開放之舉是點到為止還是有更多動作,互聯網行業會否刮起一股“互聯互通”之風,仍待觀察。但可以看到的是,因生態封閉而出現的惡性競爭問題已進入監管視野。

網絡編輯:汪亞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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