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加強住房政策支持、廢社會撫養費……提振生育“真動作”
提高生育意愿,是一個系統工程,除了經濟與成本方面的考量之外,還需要生育文化、社會氛圍等方面柔性支持。一個參考性的標準:當我們的社會不會對在公共場合哺乳的女性評頭論足,不再對哭鬧的嬰兒橫加指責,公共場所的母嬰設施供給充分而完備,母嬰的需求能得到重視和滿足,才稱得上一個對母嬰友好的社會,這需要全社會的善意與協力。
責任編輯:陳斌
2021年7月20日,新華社全文發布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決定提出,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并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配套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
從5月31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這一決定,到6月26日決定正式成文,7月20日公布,這一人口政策的重大調整,決策效率極高。而決定提出取消社會撫養費、廢止處罰規定等制約生育的措施,改為實施積極的生育支持政策,顯示了提振生育率的決心之大。
決定中最受關注的,當屬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等。正如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長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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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思考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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