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王海:喚醒中國消費者的權利意識
1995年的中國似乎比較平靜,除了“刁民”王海攪起的“王?,F象”。這一年可以稱之為“消費者維權元年”,正如2003年因為孫志剛事件被媒體稱為“民權元年”。
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盧麗濤
【三十而立·倒評年度人物】
1995年,王海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國內開始購假索賠,隨后帶動了一批個人打假索賠者,掀起了“王?,F象”。
王海的行為從一開始就頗具爭議,并最終導致"王?,F象"的終結。但在官方的鼓勵下,在消費領域迅速喚醒了中國消費者的依法維權意識,進而擴展到社會的各個層面,促成國人開始養成法治社會框架內的良性博弈習性。
1995年,國際風云動蕩。東京地鐵毒氣案、盧旺達慘案、辛普森被判無罪、以色列總理拉賓遇刺身亡。
1995年的中國似乎比較平靜,除了“刁民”王海攪起的“王?,F象”。
這一年可以稱之為“消費者維權元年”,正如2003年因為孫志剛事件被媒體稱為“民權元年”。及至2007年,重慶釘子戶事件與“周老虎”“虎照門”事件先后以惡搞的姿態在網絡上閃亮登場,3個時代的座標似乎是如此的清晰:
從個人向商家主張自己的消費者權益,到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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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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