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挪用“預售金”為何屢禁不止?
“今年以來申請破產的企業數量已突破460家。這些房企破產很大一方面原因在于‘資金被挪用’而導致資金鏈斷裂?!?br />
監管銀行通常是由房企來選擇的,房企選擇的銀行往往和自己有業務往來。
本應嚴格執行的監管政策甚至變成地方與開發商的談判“籌碼”,“爛尾樓都集中在三四線城市,一線城市要好很多,因為它的地不愁賣”。
發自:上海
責任編輯:馮葉
2021年7月19日,湖南省邵陽市住建局發布公告,暫停地產商中國恒大(03333.HK)在當地的兩個地產項目,理由是監管金額與實際銷售金額不符,存在挪用預售資金的行為,蓄意逃避監管。
一天后,資金到位,邵陽市恢復了上述項目的網簽。
預售資金,是指買房人提前向開發商支付的預定款項,通常包括定金、首付款、預付款等。按照相關規定,資金必須直接存入商品房預售合同載明的監管專用賬戶,??顚S?,開發企業不能隨意支取。
令市場驚詫的是,一些房企竟能隨意“進出”資金監管賬戶,甚至將資金挪作他用。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預售資金占到房企開發資金的三成以上,是地產項目融資最主要的來源。
制度設計的初衷是為了保障購房者權益,防止因開發商卷款潛逃等行為致使項目爛尾。然而多位業內人士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地產商挪用資金已是行業潛規則。
預售資金監管制度為何管不住地產商?
為樓花打補丁
需對房企預售資金進行監管,與中國的期房銷售制度有關。
1986年,處于開放前沿的深圳去香港取經,學會了“賣樓花”。樓花,是指將處于規劃階段的樓盤直接售賣,這時的樓房項目還只是一張圖紙,猶如尚在開花的果樹卻未結果。
1988年全國人大通過了對憲法第十條的修正案: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修正案中添加了“使用權”三個字,并將原來的“不得轉讓”更改為“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土地作為生產要素,徹底被盤活,房產市場應運而生。地要怎么賣、誰來賣,成了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
1994年7月,國家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正式確立了商品房預售制度。
之所以選擇預售而不是現售,是因為當時國內的地產企業沒有足夠的資金。一個地產項目,從拿地、建設到最終銷售,往往需要5—10年之久,這對于剛剛起步的房地產業是不能承受之重。
故事的另一面是中國城市化興起,國內住宅供應面臨著嚴重短缺,城鎮住房建設需求相當強烈。
預售制度同時解決了這兩個問題:地產開發商依靠少量資金就能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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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汪亞純 校對: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