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無問城鄉,公平其道大光
(本文首發于2021年8月5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陳愷辰
低保城鄉一體,是中國從城鄉二元機制向城鄉統籌發展的又一表現,也是基本公共服務城鄉均等化的要求。
民政部日前公布了新的《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與2012年開始試行的審批辦法相比,新文件中刪除了有關城市低保、農村低保的概念,所有規定不再區分城鄉,統一為“最低生活保障”。民政部官員還表示,下一步將指導地方逐步減少低保工作的城鄉差異,推動低保制度城鄉統籌發展。
低保城鄉一體,是中國從城鄉二元機制向城鄉統籌發展的又一表現,也是基本公共服務城鄉均等化的要求。
中國城市和農村的低保制度是分別建立起來的。城市低保制度發端于上世紀90年代,背景是當時進行國企改革,很多下崗工人及其家庭需要最低生活保障。1993年,上海率先建立城市居民低保制度,1999年,國務院通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城市低保在全國推行。農村低保制度則始于2002年十六大提出在農村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周凡妮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