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部署開展未成年人保護示范創建工作
2021年8月19日,民政部發布《關于開展全國未成年人保護示范創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首次創建領導重視、制度健全、機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務規范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示范地區,并擬定全國不超過150個示范縣(市、區、旗)。
《通知》明確,創建活動以縣(市、區、旗)及直轄市的區(縣)為主要對象,突出政治標準和創建質量,通過自愿申報、初步推薦、全面創建、省級評價、評估核實、公示命名的六步流程,于2022年5月底前完成首次命名,且原則上每兩年開展一次。
根據民政部要求,各地要把示范創建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工作重點,統籌安排相關資金支持創建,并通過購買社會組織服務、設立公益崗位、設立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站、培育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渠道強化工作能力建設。
此外,示范創建工作還設有涉及兒童性侵害、拐賣、孤兒保障等內容的“負面工作清單項”,建立退出機制,加強動態管理,每年按比例抽查復核,對工作不達標或發生重大侵害未成年人權益事件或案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取消其示范稱號,確保示范創建活動的權威性、影響力和示范作用。
內容源自民政部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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