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陷誣告致人“社死”無代價, 正派社會不能容忍如此陰毒惡行
如何從立法、司法等層面遏制造謠、誣陷的任性,使得人們不敢誣陷他人、誣陷他人者必受嚴厲懲治,甚至在社會寸步難行。這是一個頗費思量的命題
(本文首發于2021年9月9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陳斌
(圖文無關)目前對誣陷者的懲處可謂缺乏力度,誣陷誣告者被戳穿謊言之后往往能全身而退。
在網絡上被人誣陷,目前最壞結果是被誣陷者社死、身敗名裂,而真相始終未能公開,而最好結果,往往是誣陷者承認誣陷,然后被迫道歉,此外基本就沒了。這對被誣陷者來說極其不公平。
UP主@天名大可愛前一段制作了一期題為“我承受了將近一年的網絡暴力”的視頻,講述了他發現頭頂大草原、提出分手后,被前女友誣告“性侵未成年人”“家暴”“制作假視頻”,被同領域UP主瘋狂吃人血饅頭,被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網絡暴力的始末。
在沉寂了很久之后,他拿起法律武器。其本人在視頻中公開的民事起訴狀作了隱私部分的遮掩,剩余的信息表明,原告林××,家住浙江溫州,以名譽權糾紛為案由,起訴被告XX琴。這起官司,用他的話說就是,“經過了幾個月的鏖戰”,打贏了官司,前女友被迫發出道歉視頻。
但其前女友“阿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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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吳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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