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換人生28年”案再次開庭:證人出庭作證,真相仍難查清
時任婦產科護士長耿艷玲在出庭作證時表示,她本人沒有給杜新枝抽血做化驗。對于病歷上的“耿艷玲”是否是她本人所簽,她表示“看不清”。
4名出庭的醫護人員在法庭上均表示,當年淮河醫院并不給嬰兒佩戴手圈,而是通過掛在嬰兒包被上的吊牌來區別嬰兒。此說法與河南大學的情況說明一致。
杜新枝在法庭上稱,她當年在淮河醫院住院時,是在丈夫郭希寬老家蘭考縣閻樓鄉郭中村辦的準生證。對于該準生證的真假問題,她沒有正面說明。
原告代理律師潘克在一份審批表上發現了問題:上面顯示的杜新枝1992年9月時的年齡為34歲,但是根據杜新枝1992年6月在淮河醫院的住院病歷,她是28歲。潘克當庭質疑:杜新枝是如何在3個月里長了6歲的?
責任編輯:何海寧
“錯換人生28年”案里,淮河醫院數次被告上法庭。
2021年9月18日,“錯換人生28年”案再次開庭審理。原告許敏與被告淮河醫院、第二被告杜新枝對簿公堂。在此次庭審中,醫院當年與事件有關的4名醫護人員出庭作證,回答了法庭以及原被告的詢問。
2021年5月20日,南方周末曾就“錯換人生28年”事件做專題報道,提及此事中難以解釋的多個疑點(詳見《“錯換人生28年”事件調查:“不可能的錯誤”》與《尋親記:“錯換人生28年”事件前傳》)。在9月18日的庭審中,隨著證人出庭作證和相關證據的出現,部分疑問有了答案,但新的疑問也隨之出現。
廣州律師楊志偉認為,在無法啟動刑事手段的情況下,想通過民事訴訟還原真相,將是法庭難以完成的任務。
當年醫護人員首次出庭作證
“錯換人生28年案”,指的是1992年發生在淮河醫院的一起離奇嬰兒互換事件(以下簡稱“互換事件”)所引發的系列民事案。
1992年6月15日下午5:20,江西省九江市第三醫院行政人員許敏在淮河醫院(當時名為開封醫學??茖W校第二附屬醫院)順產生下郭威,然而4天后出院她抱回家的,卻是河南省駐馬店市百貨公司員工杜新枝1992年6月16日剖腹產生下的姚策。杜新枝抱回家的,則是許敏生下的郭威。
2020年2月17日,姚策被確診為肝癌晚期,在許敏試圖“割肝救子”時,卻意外發現姚策并非自己親生。經過一番尋訪,最終找到了其親生子郭威以及姚策的親生父母郭希寬、杜新枝夫婦。
兩個家庭“認親”之后,曾一度打算聯手起訴淮河醫院,然而后來許敏夫婦及郭威一方退出,改由兩個家庭分別起訴淮河醫院。2021年2月,杜新枝夫婦和姚策二審均告勝訴,共計獲賠100萬余元。其中姚策與郭希寬、杜新枝夫婦各獲精神賠償20萬元,創下河南省內精神撫慰金的“歷史新高”。
然而,杜新枝夫婦和姚策勝訴僅半個月后,許敏方的代理律師李圣在一次視頻直播中公開提出“偷換”說,認為互換事件“非人為故意不可能完成”。
隨后,許敏方向開封警方報案,稱杜新枝夫婦及淮河醫院醫護人員鄭某、郭某志故意錯換,涉嫌刑事犯罪。
2021年4月21日凌晨,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發布關于互換事件不予刑事立案的情況通報,認為不符合立案條件,決定不予立案。與此同時,河南大學發布情況說明回應互換事件。
2021年5月8日,許敏一方起訴淮河醫院案首次開庭。許敏代理律師當庭提出追加姚策生母杜新枝為被告,法官合議后宣布休庭,后同意許敏追加杜新枝為被告。
在9月18日的庭審中,應原告許敏與被告淮河醫院申請,互換事件發生時淮河醫院婦產科4名醫護人員出庭作證,她們分別是時任婦產科負責人吳桂梅、時任婦產科護士長耿艷玲、時任婦產科醫生王社蓮與時任婦產科護士郭希志,現均已退休。這是她們在互換事件引發的一系列民事訴訟中首次出庭作證。
除了上述醫務人員之外,經淮河醫院單方申請,該院B超室退休醫生陳英紅也出庭作證。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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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汪亞純 校對: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