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作品中缺失的標點符號與語文教學

(本文首發于2021年9月23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劉悠翔

俞兆祥。 (作者供圖/圖)

讀小學的時候初寫作文,因標點符號的誤用,少不了被老師批評、訓斥。即便是讀到了初中,在方格作文本上,因逗號、句號、問號、感嘆號,以及后引號(引回號)、后書名號等寫在打頭那個格子里而被老師批評的學生,也屢見不鮮。除此以外,在引用說話人的話時,沒有標注冒號和引號等,更會被老師批評。這說明,那時候,我們學校里的老師和學生,一直都是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標點符號用法》來規范漢語言書面語行文的。

如今有不少期刊和出版機構在發表和出版文學作品時,似乎已經對《標點符號用法》視而不見了。

先說詩歌。有人說詩歌是一個特例,尤其是現代詩歌。比如,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開》,每一行詩句除了句中以外,所有的句尾都沒有標點符號;北島的《日子》中,有“信投進郵箱 默默地站一會兒/風中打量著行人 毫無顧忌”兩行,句中和句尾都沒有任何標點符號;鄭愁予的《梵音》,更是從頭至尾都沒有標點符號。上述三位詩人很有名氣,他們的詩歌深受讀者喜愛,可從來沒有人指責他們不會使用標點符號,說他們“連小學生都不如”。為什么呢?首先,詩歌是“靈魂”的捕手,語言跳躍,情感表達跌宕起伏,著力營造意境,追求創意,在語言和形式上崇尚追求與探索,因此,詩人對標點符號極致的“節儉”做法,似也無可厚非。換句話說,就是詩人得到了讀者的寬容和諒解。其次,現代詩歌更加注重詩人與讀者之間的雙向交流。換言之,寫詩是創作,讀詩也是在創作。在詩歌中擯棄標點符號,有擺脫束縛,實現詩意向多義、蔓延和共鳴等維度擴張的意圖。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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