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法院再度裁定將陳水扁無保釋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18日14時30分開庭,經過長達8小時的審理,審判長認為檢察官所提出的干擾證人、串供與逃亡的事證不足,再度裁定將陳水扁無保釋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18日14時30分開庭,經過長達8小時的審理,審判長認為檢察官所提出的干擾證人、串供與逃亡的事證不足,再度裁定將陳水扁無保釋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18日14時30分開庭,經過長達8小時的審理,審判長認為檢察官所提出的干擾證人、串供與逃亡的事證不足,再度裁定將陳水扁無保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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