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0萬捐款事件”是企業家被冤還是村干部侵占集體財產,真相應進一步挖掘
“男子4300萬元捐款被街道轉走反被起訴逼捐”事件存在不少爭議和疑點,需要進一步挖掘事實真相。
責任編輯:陳斌
近日,一則“男子4300萬元捐款被街道轉走反被起訴逼捐”的消息在社交媒體瘋傳。就在網友們紛紛譴責街道辦的時候,又有人提出,這個所謂的“慈善家”“企業家”,其實是侵吞集體資產的壞人。事實真相到底如何,需要更多的調查才能澄清。而在真相大白之前,網友不必著急站隊。
據津云新媒體旗下社媒賬號日前報道,山東煙臺市牟平區寧海街道新牟里村農民企業家常宗琳去世前留下遺囑,財產由兒子常德及姐妹繼承,并留下遺愿希望拿出部分錢款成立扶貧基金。常德后來出售了繼承的部分公司股權,并承諾將15.92%的收益成立“常宗琳福利基金”,用于改善村民的生活。后來常德與寧海街道辦簽訂協議,在銀行開立共管賬戶,用于設立基金會。協議簽訂后,常德把4300多萬元存入了共管賬戶。但一年后扶貧基金仍沒有下文,賬戶中的4300多萬元卻被街道辦轉走。常德向法院起訴街道辦私刻其私人印章,違反約定將款項轉走。但兩審法院都判其敗訴。而新牟里村村委會反訴其實際捐款數額遠少于其當初的承諾,要求補足2855萬元。這一反訴得到了法院支持,因為沒有履行這一判決,常德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其名下的房產也被查封和拍賣。
報道一出,很快引起了極大的關注。不少網友,包括知名大V在內,紛紛譴責街道辦、村委會見財起意,違反約定私分了巨額善款。而村委會提訟逼捐,竟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不過,很快有網友提供了故事的另一個版本:常宗琳是新牟里村黨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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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秦莉 校對: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