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親之后,追責“養父母”:困于追訴時效,陷于人情倫理
曹昕婕的維權,是想追責被拐哥哥的養母。但一年多追索下來,一直卡在“追訴時效已過”的法律難題之中。而更讓人唏噓的是,哥哥不僅堅決反對追責,還遠走他鄉。
“過去是紙質化辦公,許多基層辦事部門幾乎難以留存二十多年前的立案材料。因此第一次報案的留底也無從查起,往往演變成家長和公檢法部門各執一詞的局面?!?br />
與南方周末記者通電話時,李義芳說,只希望入土之前見一眼劉蘭華?!拔椰F在沒有身份證,沒有養老金,也沒有醫保。為了尋找劉蘭華,我已經付出了一輩子?!?br />
(本文首發于2021年10月7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何海寧
認親之后,追責養父母往往陷入法律與倫理的掙扎之中。
“我就是想站著,還把權給維了!”2020年8月,曹昕婕(化名)在微博如是說道。
自那時起,她開始在微博上以“緹縈5路”的網名維權。在西漢歷史故事中,緹縈是一位為父請命、說服皇帝改變酷刑制度的女子。
她的維權,是想追責被拐哥哥的養母。但一年多追索下來,一直卡在“追訴時效已過”的法律難題之中。更讓人唏噓的是,哥哥不僅堅決反對,還就此拉黑了親父母,遠走他鄉。
這類陷入法律與倫理困境的人口拐賣維權案件,曹家并非孤例。
在另一個尋親之后的故事里,來自四川瀘州古藺縣的姐姐吳麗平同樣想追責被拐弟弟劉蘭華的養父。與第一個案例不同的是,劉蘭華與親父母家站在了同一條戰線上。
這均是歷經二三十年的舊案。在每一起被拐案件中,每個人的命運都發生了逆轉,即便找回親人也不意味著一切能夠重來。
“打拐律師”張志偉發現,這些年部分尋親家庭想通過法律追責當初的拐賣和拐騙,但一方面追責適用的法條有限,另一方面,即便訴諸法律,久別重逢的親人也不一定能破鏡重圓。
兩個家庭的糾葛
找到失散32年的兒子曹青后,家住廣西桂林的曹家三口希望能追究養母秦某英的法律責任。
1988年1月,5個月大的曹青在家失蹤。根據曹昕婕的說法,曹青失蹤那天,家中只有自稱為“莫梅芬”的保姆秦某英在場,后者同樣不知所終。曹家夫婦向當地派出所報了案后,三十余年來,一直未停止打聽兒子的下落。直到2020年,通過當地警方的一次DNA血液抽檢,曹青才與曹家夫婦相認。
相認卻沒讓這個家庭重歸安寧。從2020年5月26日找回兒子起,曹家一直奔波于各級行政部門之間,希望當地警方、檢方能夠追究秦某英涉嫌拐騙兒童的法律責任。
在另一場重逢里,福州市民劉蘭華見到來自四川瀘州的親姐姐吳麗平時,才得知后者一直在試圖通過法律途徑,追究養父陳某章拐賣兒童的法律責任。
劉蘭華的故事更為曲折,他原名吳玉龍,前后經歷了3個家庭。1989年,出生5個月的他被生父吳世祿交給鎮上的陳某章、李義芳夫婦養育,直至1993年丟失。
吳麗平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父親將小兒子送走,是因為吳家僅有三畝薄田,卻已有八個孩子。在鎮上工作的陳某章和李義芳夫婦當時只有一個女兒,家庭條件較好。
吳家將小兒子送到陳某章家后,并未就此不聞不問,吳世祿和妻子常常在經過陳家門口時,偷偷看望小兒子的近況。一年后,李義芳生了個兒子,考慮到陳家的生活負擔,吳世祿每年又會背上幾百斤自己種的稻米送給陳家。
作為醫生的李義芳將劉蘭華照顧得無微不至,而陳某章動輒便辱罵毆打家人?!八踔習弥覌尩念^往墻上撞,也會打我?!眲⑻m華向南方周末記者回憶。
據劉蘭華早年記憶,1993年3月的一天,他被陳某章以“出去玩”的理由帶出門。走出家門口,拐了好幾個彎,走了一段山路,又過了好幾天,被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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