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組合拳”,揮向網絡不正當競爭
司法解釋對先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互聯網專條”進行了大量解釋,力求增強“互聯網專條”的實用性和可行性。
華東政法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翟?。骸巴瑯由婕盎ヂ摼W平臺‘二選一’行為,市場監管總局執法時,使用反壟斷法的威懾力遠遠大于反不當競爭法?!?br />
(本文首發于2021年10月21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錢昊平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多個部門和互聯網領域的不正當競爭“杠上”了。
2021年9月以來,工信部部長肖亞慶、中國人民銀行黨委書記郭樹清密集發聲,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均表示要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監管機關釋放明確信號的同時,相關文件的制定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先是市場監管總局于2021年8月發布《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征求意見稿)》,緊接著最高法院也公布了關于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征求意見稿)(下稱“司法解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同時,最高法院還透露,正在推進反壟斷法司法解釋(二)的制定工作。
接連不斷的“組合拳”引發極大關注。其中,數據權益保護、平臺“二選一”、惡意不兼容、屏蔽網址鏈接、大數據殺熟等始終是熱點話題。最高法院將如何認定上述行為的正當性問題,自然而然也成了焦點。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的法律學者看來,未來司法解釋的出臺對強化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管,意義重大。
補充規制
對網絡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關注并非始于現在。
早在2017年底,相關部門就對反不正當競爭法作了生效以來第一次修訂,加入了“互聯網專條”即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或者選擇其他方式,實施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以規制互聯網新技術下的不正當競爭問題。
武漢大學競爭法與競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孫晉向南方周末記者回憶,修訂上述條款時,學界內部爭議比較激烈。有人覺得,互聯網是虛擬場景,不需要新增條款予以專門規制。但青年學者覺得,這是一個新的領域,和傳統環境有所不同,傾向于增加。
或許因為規定過于原則化。事實上,“互聯網專條”出臺后,很長一段時間沒有被激活,也沒有相關司法判例適用?!霸镜姆磳φ唛_始說互聯網專條好看不中用?!睂O晉說,“過了一段時間,才慢慢地有了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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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奎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