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吸毒給青少年粉絲樹立壞榜樣,正派社會對其“不寬容”
尤其是演藝界人士,因其作為廣受矚目的公眾人物,具有較強的影響力和傳播范圍,藝人吸毒違法,會誤導大量難辨是非的青少年粉絲,會誘使人生觀尚未成熟的孩子們錯誤認為這種違法行為很酷、很時尚,造成很壞的社會影響
責任編輯:陳斌
最近曝出兩起涉毒藝人線下演出被舉報叫停的事情。有人認為涉毒藝人已經被處罰過了,他們也要吃飯、養家糊口,應該給他們“重新做人”“再來一次”的機會。有人則反對說,重新做人可以、別的工作可以,但不宜再做回“純公眾人物”的藝人。孰是孰非?
其實,早在2014年9月29日,廣電總局就正式下發“封殺劣跡藝人”的通知,其中“吸毒”和“嫖娼”行為被明確點名,并強調指出,由“劣跡藝人”參與制作的電影、電視節目、網絡劇、微電影等被要求暫停播出。
2018年1月,廣電總局再次發布了“最嚴禁令”,明確規定文身藝人、嘻哈藝人、亞文化(非主流文化)、喪文化(頹廢文化)堅決不用。
2021年2月5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發布新制定的《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劣跡藝人”將受到協會會員單位1年期限至永久期限的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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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梁淑怡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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