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減災法修訂給“地震預報”留出余地
地震預報要不要在法律上體現出來,地震“群防群測”還要不要堅持,震情震災應不應及時公布,中長期地震預報可不可以向社會公開……這些防震減災法修訂草案中備受關注的問題,正在接受全國人大審議
責任編輯:傅劍鋒
地震預報要不要在法律上體現出來,地震“群防群測”還要不要堅持,震情震災應不應及時公布,中長期地震預報可不可以向社會公開……這些防震減災法修訂草案中備受關注的問題,正在12月22日開始的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進行第二次審議。南方周末記者獲知,該二審稿有望在本次審議后通過。
給“地震預報”留出更多余地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在提交的相關修改說明中說,在廣為關注的關于“地震監測預報”方面,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的意見是在地震預報特別是臨震預報還是世界性難題的情況下,建議將草案第三章的名稱由“地震監測預報”改為“地震監測預測”,同時不對地震預報尤其是臨震預報作出硬性規定,一些常委會委員亦同意上述看法。
但另一些常委會委員和國務院法制辦、中國地震局建議,保留修訂草案關于地震“預測”和“預報”的規定,認為:地震“預測&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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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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