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拒檢找“yu wei”,江西一女司機一審判拘役兩個月
11月13日,南都記者從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獲悉, 13日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孫某犯危險駕駛罪一案,并當庭宣判,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孫某拘役兩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據南都此前報道,11月6日晚,江西南昌一女司機涉嫌醉駕拒不配合檢測,并多次對執勤交警稱“叫yu wei(諧音)過來”一事引發關注。
據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消息,經查明,11月6日18時至20時許,孫某與同事在南昌市東湖區后墻路聚餐,席間孫某飲用約半瓶紅酒,聚餐結束后,孫某與同事步行至某KTV唱歌。22時許,孫某駕駛私家車從酒店駛出,行駛至勝利路與民德路交叉口被執勤交警查獲。執勤交警對孫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期間,經過60余次呼氣、歷時近18分鐘才完成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117mg/100ml。隨后交警將孫某帶至醫院提取血樣。經鑒定,孫某血樣中酒精含量為102.68mg/100ml。11月7日,孫某歸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11月8日,孫某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法院經審理認為, 孫某在公共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血液中酒精含量達102.68mg/100ml,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孫某有坦白情節,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孫某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并企圖阻礙公安機關執法,酌情從重處罰。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法院予以采納。根據孫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孫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南都此前報道,江西南昌一女司機涉嫌醉駕拒不配合檢測,并多次對執勤交警稱“叫yu wei(諧音)過來”一事引發關注。11月9日晚,南昌公安發布情況通報稱,11月9日18時,媒體和網民廣泛關注、因醉駕被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東湖大隊現場查獲的嫌疑人孫某(女),經公安機關偵辦,以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移送至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對孫某在民警執法過程中提及的“yu wei”(諧音),在南昌市紀委監委的監督下,南昌市公安局對本系統所有姓名諧音為 “yu wei”的民警進行了調查核實。經查,全市公安系統共有6名姓名諧音為“yu wei”的民警,他們均與孫某不認識,且無任何關聯。在孫某整個事件處理過程中,沒有任何人過問、插手、干預。
7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發布警情通報稱,11月6日22時許,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東湖大隊執勤民警在該市民德路依法進行酒駕臨檢中發現,贛AG57**小型越野車駕駛員孫某(女)呼氣檢測結果為117mg/100ml,隨即帶至就近醫院提取血樣。7日10時許,經江西開元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孫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02.68mg/100ml。孫某的違法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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