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丨保證減刑假釋公平公正,除了實質化審理也需要外部監督
法院對減刑假釋案件進行實質化審理,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監獄系統在減刑、假釋案件中的決定性作用,減少弄虛作假違規違法減刑假釋的可能。但還需要加強外部監督,比如公開審理,裁判文書附加更多證據材料,以方便公眾監督。
責任編輯:陳斌
日前,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文件,要求嚴格規范對服刑犯的減刑、假釋,進一步加強對減刑、假釋案件的實質化審理。這一文件的出臺,針對的是近期曝出的罪犯減刑、假釋過程中的一系列問題。
據報道,這次出臺的《關于加強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的意見》共20條,從準確把握實質化審理基本要求、嚴格審查實體條件、切實強化案件辦理程序機制、大力加強監督指導及工作保障等四個方面,進一步細化了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的工作要求。最高法審監庭副庭長羅智勇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近年來,減刑、假釋案件辦理仍然存在相關機關職能作用發揮不充分、實質化審理效果不理想等問題,導致少數案件處理結果不夠公正,一些案件甚至存在徇私舞弊、司法不廉等現象,嚴重損害了司法權威和公信力。他認為,該意見的出臺,能夠有效促使有關機關更加公平、公正執法辦案,不斷提高減刑、假釋裁定的公信力。
最近幾年,一系列與罪犯減刑、假釋有關的案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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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梁淑怡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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