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再審勝訴,服刑結束后養老困局迎轉機
南方周末此前報道,一些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刑結束后,被當地人社部門拒絕辦理退休。有人選擇訴訟維權。官司打了十年的濟南老人李洋,在2022年第一個工作日收到最高法院再審判決:他勝訴了。
“最高法院的判決是將原來工作年限上綁定的種種待遇解綁,保險就是保險,與工作年限無關?!甭蓭燅R永杰認為,這種思考方式給類似案件的解決指明了道路,有利于各省統一標準。
責任編輯:譚暢
(農健/圖)
2022年1月4日,新年假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69歲的李洋(化名)收到了一直等待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
南方周末記者從李洋的代理律師馬永杰處了解到,最高法判決撤銷此前的一審、二審及山東省高院的再審判決,確認山東省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拒絕為李洋辦理退休手續的行政行為違法。至此,李洋與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原濟南市社保局)歷經近十年的訴訟將告一段落。
此前,南方周末曾以李洋訴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不履行法定職責一案為例,報道這一群體的養老困局(報道詳見2021年8月26日《服刑結束后,他們面臨養老困局》):他們原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參與試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后因犯罪服刑。服刑結束后,他們被當地人社部門告知,由于刑事處罰,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應當從其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不少已年滿60周歲的刑滿釋放人員因此不能辦理退休,不能領取養老金。
除了李洋案,馬永杰還陸續代理了遼寧、江蘇、山東、湖南、河南等多個省份的同類案件十余宗。他認為,李洋的案子在其中具有代表性意義,而此次最高法判決厘清了該案中的關鍵問題,即明確了參保試點期間的機關養老保險可以與企業養老保險接續計算,并不拘泥于部分過往文件中的表述。
在抱團取暖的群里,與李洋有類似經歷的人看到依法維權的希望。這一周來,不少人表示將采取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思考 校對: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