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地方政府發債的時候嗎?
在這種環境中,變國債為地方債就能解決這個問題嗎?地方官員就能上心了、負責了?就不挪用了、不貪腐了?
責任編輯:余力
■一事一議
現在政府收入不是少了而是過多了,沒有必要再發債;現有的錢都沒有用好,更不能再發債。發行地方債,更可能的結果是:原有的問題解決不了,反而帶來一系列新的問題,導致赤字財政的瘋狂擴張和政府干預經濟的大大強化
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日益顯現,保增長已經成為我國今年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相比國際上其他國家,我們刺激經濟增長的措施出臺效率無與倫比,力度也無與倫比:中央政府公布了四萬億的投資方案,而地方政府此后公布的投資規模已經超過了二十萬億。如果所有這些投資都能落實,那就不用考慮什么三駕馬車拉動經濟的問題了,只靠投資拉動足矣;而且不單2009年不愁,后幾年也不用愁。
可問題在于,且不管這些投資的效益如何,現實的麻煩是:這些錢從哪里來?即使中央政府財政、國債雙管齊下,可以把自己的錢湊出來,地方的配套資金哪里來呢?就按1∶1配吧,2009年地方政府也需拿出兩萬億。顯而易見,不管地方財政窮與富,都是不可能一下子拿出這么多錢的,再多就更不靠譜了。
于是,一個解決方案就又適時提出了:發行地方債!據說財政部已經把方案上報國務院。與此同時,也有專家在媒體上進行詳盡論述,力推地方債。但筆者細察其理由,卻疑惑多多,且列于下:
第一,為什么要發地方債?最直接、最時髦的理由是“保八爭九”任務重,地方政府沒錢,投資哪里來?若就這個原因,那我還真無話可說;因為這已經不是討論問題了,而成了純粹的決策問題。但要做這么重要的決策,自然不只這一個理由,而是還有更進一步的闡述,如地方債比國債更有效益、可使地方政府債務顯性化、可以解決基礎設施建設中的“代際不公平”、降低金融風險、規范地方財政等等。
那后續疑問馬上就來了:
第二,地方政府發債就效益更高嗎?國債效益不高,是人所共知的事實,如專家所說,國債資金到了財政緊張的地方,往往三分之一填窟窿,三分之一蓋樓買車,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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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