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期待完善
現實的情況是,不僅僅是小企業不遵守勞動合同法。大量的跨國企業和國有企業都在鉆勞動合同法的空子。
責任編輯:吳傳震
勞動合同法實施一年來,許多企業利用法規的模糊,使用勞務派遣的方式侵害勞動者權益,這需要迅速推動勞動合同法精細化。
變味的保障
12月31日,2008年的最后一天,北京勞動法學會委員、公益律師沃興偉選擇在北京市小小鳥打工互助熱線的辦公室里接待前來咨詢勞動合同糾紛的工人。
河南小伙袁國旗代表自己在北京振遠護衛中心擔任押鈔司機的16位工友前來詢問,為什么他們加班沒有加班費,平時也沒有雙休日和年假。
沃興偉從袁國旗帶來的材料中拎出一份無固定期限合同——這種合同形式曾受到企業嚴厲指責,稱其容易“養懶漢”。
沃興偉從這份隨手挑選的合同中發現了許多對工人不利的漏洞:合同居然沒有起始日期,勞動工資也沒有寫明,工人加班的工資標準以北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爭議協商無效應該是可以在一年內申請仲裁而不是60天……“這部法有很多漏洞,造成實施過程中企業瘋狂鉆空子。”沃興偉指著這份合同里關于司機給公司造成損失要進行賠償的條款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勞動合同法并沒有規定賠償1個月工資還是10個月工資,類似的法律漏洞導致員工面臨巨大不公平。
不僅如此,全國還有更多的工人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一年來,依然沒有簽署勞動合同。
2008年12月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了勞動合同法執行一年來的情況檢查報告。
報告對于這部法律的評價是“總體情況是好的”——勞動合同簽訂率明顯上升,新簽勞動合同的平均期限有所延長。但餐飲、娛樂、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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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