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轉移難或將成歷史
在實現全國統籌后,公民有望憑借一張“社??ā弊弑槿珖?,就近辦理社保手續,并在退休地支取養老金。這一時間鎖定在2012年。
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盧麗濤
帶不走“養命錢”問題有望得以解決。
正在向全民征求意見的社會保險法草案規定:“個人跨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個人退休時,基本養老金按照退休時各繳費地的基本養老金標準和繳費年限,由各繳費地分段計算、退休地統一支付。”
草案引起公眾巨大關注,收集建議數量甚至超過物權法,其中養老金的轉移接續是最受關注的問題之一。
按照新的辦法,勞動者在跨地工作時,將不必再以“退保”的方式,把自己的“養命錢”移出,繳費年限也將不因退保而中止。
而在實現全國統籌后,公民有望憑借一張“社???rdquo;走遍全國,就近辦理社保手續,并在退休地支取養老金。這一時間鎖定在2012年。
上億流動人員“轉保難”有望解決
起草長達14年的社會保險法,有望今年下半年三審后,可通過出臺。
不過,廣大勞工似乎等不起這短暫的過渡期。
由于大量工廠倒閉,“退保潮”仍在延續,甚至比往年來得更早,更加劇烈。2008年11月起,每日凌晨,東莞各社保中心門口就排起長隊,有人甚至只能從“黃牛”手中買號。
目前中國實行“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主要由個人與單位雙方繳交保險費,個人繳費比例為8%,企業繳費比例一般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分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
而退到他們手中的,僅有個人賬戶的錢,統籌基金則沉淀在當地社保系統。滯留的高額養老金成為當地的財富。以深圳為例,2007年,全市有439.97萬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而退保人數竟然高達83萬人。即使按最低工資800元計算,每人只繳納一年保險,僅這些退保人每年就為當地“貢獻”8億多元。
而新接收地顯然不愿意為統籌賬戶的缺口埋單。“誰都愿意在我這兒交錢,到你那兒領錢。”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說。
這使得勞動者無法轉保,只能選擇“退保”。他們在新就業地的繳費年限只得從零開始,這也意味著,許多人無法完成“累計繳費15年”的門檻——跨過這道門檻,勞動者退休時才能享受養老金待遇。在深圳享受養老金的近13萬人中,非深圳戶籍僅230人。
轉保難,影響中國上億流動人口,其中,有近5000萬跨省流動人口。而許多勞工頻繁跨地工作,也使得他們陷入“參保-退保-再參保-再退保”的怪圈。“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即專門針對這一問題而設計。
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向南方周末描摹了一個簡略的“程序圖”:首先,每個流動人口或農民工都可能需要一個相當于“全國糧票”或者說是可以“通存通兌”的本本,轉移時在原工作地的勞動保障部門辦好手續,并憑此到新的工作地再重新接上關系;其二,考慮到流動人口或農民工大多流動比較頻繁,所有相關的勞動保障部門都要保管好他們的檔案資料,而且時間可能比較長(譬如四十多年);其三,到流動人口或農民工退休時,退休地的勞動保障部門要幫他們與其曾經工作過的所有地方聯系,并按當地標準計算其退休金額;其四,獲得相關資料后,流動人口或農民工退休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按月給付養老金。
而每一個程序,都意味著有巨大的工作量,相關制度尚需建立。其中包括“金保工程(全國勞動保障信息系統)”自2002年啟動,由于投入不足等因素,尚未實現全國聯網。
有消息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在醞釀的方案,可能支持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雙轉移”,實現“錢隨人走”。
不過唐鈞認為,統籌賬戶不太可能全部轉移,其中肯定必須考慮地方的既得利益,他建議可“二八分”,以彌補輸入地的征收成本。
此外,空賬問題也可能影響養老金的轉移。為了支付當期養老金,除了統籌基金外,許多地方連個人賬戶也被挪用。“有些地方可能沒錢了,這就需要中央轉移支付來調劑。”楊燕綏說。
從過渡措施到理想目標還有多遠?
按照國務院的時間表,中國將于今年底完成省級統籌,2012年完成全國統籌——到那時,養老金轉移問題就將成為歷史。“這是遺留的難題,不是發展的難題。養老保險基金實現中央統籌后就不存在這個問題了,可以自上而下調劑資金,不存在誰跟誰對接的關系。” 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說。
楊燕綏認為,“分段計算,統一支付”是中國目前社會保險實行地方統籌(市級)政策的產物,如果以后實現中央統籌基金支付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蓄個人養老金,兩個賬戶養老金支付不混合,就不存在續接關系和轉移資金問題,所以這是過渡措施。但是,對過去已經參保的制度“中人”和“老人”,還需要這個措施來保護他們的權益,這是現行制度遺留的問題。
以往無論是機關、事業單位或是企業,職工的保險均由財政承擔、財政支付,個人不繳納任何費用。1997年,中國建立了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在這一制度模式設計中,現收現付的社會統籌具有再分配功能,基金積累的個人賬戶具有儲蓄功能。
由于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由地方自發開始做起,至2007年底,全國17個省市實現了省級統籌,其他地方——包括流動人口最多的廣東省,仍在實行縣市級統籌。
而所謂“全國統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法規司副司長芮立新做客新華網時解釋:“我們要做到全國統籌,那就得全國是一個單一的計劃,在960萬平方公里上,每個單位和個人繳費都是在一個基金籃子里,全國可以調劑使用的。”
“如果實現了全國統籌以后,個人賬戶由地方管理,統籌養老金由中央管理,轉移難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轉移流動,個人賬戶基金隨本人轉移,個人賬戶養老金由退休地來發放,統籌養老金由上面統一發放。”在二審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張柏林說。他曾任中組部副部長、人事部部長,現為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全國統籌”更要保證政策與標準的一致性,比如繳費的基數,計發的辦法。在目前中央與地方“分灶吃飯”的財稅體制下,實行全國統籌的難度并不小。楊燕綏認為。
中國的養老金制度至今尚未定型。楊燕綏認為理想化的制度,應該是“社會統籌國民化,個人統籌全民化”:“中央統籌,應該向所有老人支付最低養老金,不分貧富、不分城鄉、不分身份,保障全體老人衣食無憂(不包括醫療和住房);個人賬戶全民化,發動全體人員一生擇時酌情儲蓄養老金,包括強制儲蓄、各類職業年金,進個人賬戶都是養老金,鎖定到老年后分期使用,走哪帶哪。全球養老金制度改革趨勢都是這樣的。”“這個制度安排最簡單、最公平;關鍵是管理個人賬戶需要有效的機制,對政府治理能力是個挑戰。”楊燕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