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有權查詢另一方財產,你支持嗎?丨來說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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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悠
全國政協委員黃綺在2022年全國兩會的提案中提到,在《民法典》第1088條規定離婚經濟補償因素的基礎上,增加“夫妻財產知情權”條款,讓夫妻之間持夫妻關系有效證明有權查詢對方財產。從夫妻共同財產的角度來說,這也是了解家庭財產的應有之義。
司法實踐中,在一些離婚案件在審理過程中,一方通過轉移、隱匿、出售、贈與自身占有的夫妻共同財產等方式,隱瞞夫妻共同財產,讓另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吃虧甚至人財兩空的事件時有發生。充分了解家庭財產,是得到合理補償的前提。同時,她建議出臺指導性意見,明確判決情況下離婚經濟補償應考慮的因素、如何合理確定經濟補償數額,離婚經濟補償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區別等。
近幾年,對于婚姻經濟權的討論越來越多。有網友認為夫妻之間應該保留一些隱私,比如適當的“私房錢”有時可以起到避免引起矛盾和沖突的作用。還有網友表示,婚姻家庭需要靠信任來維系,如果通過法律“強硬”查詢對方的財產,可能給雙方感情造成傷害。
網絡編輯:梁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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