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采購模式是如何開始的——專訪中國超市聯合采購交易聯席會議秘書長顧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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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歲的顧國建是國內研究零售業的權威 資料圖片
南方周末:去年12月1日在東莞的服裝采購是第一次超市聯合采購嗎?
顧國建:不是。聯合采購模式的嘗試從農產品開始的。第一種聯合采購的商品是柚子。根據農業部的數據,東經117度16分、北緯24度22分出產的蜜柚最好吃,那里是福建平和縣小溪鎮。2007年9月,我們在田間地頭設立針對農民的采購點,清洗、分級、裝內袋、裝車、貼標簽、檢疫等一系列動作都在山上完成,同時建立詳細的數據庫。之后,在山東、遼寧、山西、湖南等全國各地的聯采會員超市中,都能買到小溪鎮的蜜柚。一旦出現了問題,可以立刻從數據庫中追溯出這批柚子的詳細產地、種植農民的姓名、發貨日期、卡車司機姓名、到貨日期等信息。
柚子之后,聯采商品逐步擴大到浙江東海帶魚、山東東營冬棗、山東威海海帶、臺灣水果等。2008年9月,我們建立了“購聯網”,在這個網絡上,各會員超市公司的需求與各產品的供貨情況可以清晰地顯示出來,訂單和供貨則完全通過電子商務來解決。而在這之前,各個超市是去批發市場上貨、從代理商手中發傳真拿貨,效率低下且價格高。截至目前,我們已經聯合采購了 5491噸蜜柚、5910箱帶魚、2.6萬斤冬棗、1.8萬斤海帶……有效地促進了訂單農業和農業經濟的發展。
有了這些實驗和積累之后,去年底,聯合采購模式開始向服裝、日用品和工藝品領域鋪開。
南方周末:聯合采購會代替會員超市原來的采購渠道,其間產生的利益糾葛怎么辦?與老供貨商的關系如何協調?
顧國建:聯合采購的經費主要來自會員企業繳納的會費。我們預計3月份成立實業公司,專門負責聯合采購的工作。利益糾葛的確存在,因為原來的采購都有各自的渠道和既得的利益。但是,我們的聯合采購原則是:只做會員企業缺少或弱項的商品,決不與會員企業發生正面利益沖突。如果損害了一些人的利益,但又能給企業帶來更大利益,只能說明打掉了這些人的尋租機會。淘汰中間環節的代理商和經銷商之后,可以讓超市盡可能合理地直接與工廠、與農民對接,從而降低中間環節的利潤損失。超市規模越大,物流和采購的成本就越低。我們以后的設想,就是把聯合采購做成一個自由合作聯盟,充分把中國作為世界工廠的優勢,聯合采購的規模優勢、會員企業的區域個性化優勢結合起來,創造出一種零售業發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