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社會呼聲,嚴打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行為寫入政府工作報告
3月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行為,堅決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南都記者注意到,該表述出現在“推進社會治理共建共治共享”一段,這是自2014年以來首次將“嚴打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行為”的表述寫進政府工作報告之中。
在此之前,社會各界對加大力度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呼聲不斷。今年全國兩會,這一議題亦成為代表委員關注的熱話題,多位代表委員均就嚴厲打擊防范拐賣建言獻策。
全國人大代表,寶貝回家志愿者協會理事長、寶貝回家尋子網創始人張寶艷就建議,要進一步打破案件的追訴時效,政府部門對新發案件的拐賣犯罪分子(包括買主)要終生追責。她還建議,對拐入地區相關部門建立考核機制,對有新發生拐入案件的基層政府目標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基層政府主要負責人五年內不得提拔。張寶艷還呼吁,建議參照綁架罪,拐賣罪起刑由五年提升至十年,且收買罪的刑期不應低于拐賣罪。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外國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上海市婦聯兼職副主席黃綺在建議買賣同罪之外,還建議對拐賣和收買罪中存在綁架、強奸、非法監禁及故意傷害等罪行的,在司法實踐中必須嚴格執法,依據刑法數罪并罰,罰當其罪。她還建議加大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阻礙解救的首要分子的懲處力度,給予5年以上的判罰。
南都記者關注到,回應社會各界的呼聲,中央層面已采取行動。3月2日,公安部專題部署嚴打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要求自今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開展專項行動,將專項行動作為重點任務,迅速掀起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新高潮。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2021年,全國拐賣婦女兒童案件與2013年相比,降幅達到88.3%,盡管拐賣犯罪高峰期集中于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但受多重因素影響,當前滋生拐賣犯罪的土壤尚未完全鏟除,還有一批積案待破,拐賣犯罪形勢仍然不容樂觀,預防、發現、打擊、解救、安置等工作機制尚不完善,打擊治理工作還任重道遠。
網絡編輯:解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