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意見助人身安全保護令長出“牙齒”,任何家庭成員遭受家暴都不容忽視丨快評
全國婦聯和國家統計局此前發布的數據顯示,22.9%的女性和19.9%的男性曾遭受家暴,男性遭受家暴的比例只比女性稍低而已。但男性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比例很低。北京房山法院的統計顯示,其受理的申請中,申請人為男性的只占23%。
責任編輯:陳斌
日前,最高法、公安部、全國婦聯等七部門聯合發布了文件,要求加強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的貫徹實施,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更多保護。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2016年3月1日生效的“反家庭暴力法”創設的,以保護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根據這一制度,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時,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或者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等。
人身安全保護令對保護家庭暴力受害者起到了相當的積極作用,但是也存在申請量低,簽發率不高,執行難等問題。根據最高法的數據,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國法院共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5749份。簽發率方面,最高法再早一些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國法院共審查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案件5860件,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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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柔翡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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