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公益觀察丨反家暴的背后:并非選擇離開與否,而是需要重建生活
在“萬家無暴”項目創始人萬飛投身于反家暴事業的這些年,對受害者被家暴后的絕望與恐懼感同身受,“受暴之后的受害人往往非常急需一個安全的容身之地,他們所遭受的心理恐懼是無法想象的?!?br />
醫療支持、生活保障、特殊照顧、心理疏導、法律援助、職業培訓,還有成因極其復雜的生存困境,“當受害者還有孩子、老人等需要照顧時,受害者很難將全部精力用來解決家暴及后續的生存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安庭在提案中點出了問題所在,而這些都需要有人來做。
反家暴的背后,不是受害者選擇離開家或者不離開,而是需要一個重建自己生活的機會。
孩子無助地哭了。
當父親的拳頭狂風暴雨般落在自己媽媽的身上時,很難想象到彼時孩子的感受。“我每次看到視頻那個在哭的孩子時,我心里滿是無助、痛恨”,何小小每每談及年初發生的“陜西某高管在女兒面前暴打妻子”一事,都咬牙切齒。
她曾經也是家暴中無辜的孩子,如今成長為反家暴項目的志愿者。
在何小小的社交賬號上,一連串問題置頂在上面:家暴發生的根源是什么?家暴環境會對一個孩子產生何種傷害?所謂“家事”就能“草草了事”?誰能夠幫助這些“家暴受害者”逃離?
今年兩會,一系列提案、議案聚焦家庭暴力議題,關注那些在家庭環境中處于弱勢的人們。
問題:家庭暴力與“隱蔽”環境
“我特別害怕,我用盡自己所有的力氣呼叫求救,那個時候就是想有一個人看到也好”,當網絡博主宇芽通過自媒體賬號曝光自己遭遇家暴的痛苦經歷時,互聯網上掀起了一場針對家暴轟轟烈烈的輿論風暴。
“你去告我,你也告不贏,”視頻中的宇芽在談及前男友家暴后的態度時,絕望而憤怒,但這樣的困境并不是只困住了宇芽一人。
“今年我們將重點關注在家暴中受到傷害的婦女兒童,并且希望能夠跟國內反家暴救援的專業機構合作,共同加強救助并增加庇護工作。”長期以來關注弱勢群體生命健康與生存發展權利的北京天使媽媽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天使媽媽基金會”)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上這樣闡釋他們的工作,“當我們把這個想法告訴我們的合伙伙伴以及愛心企業后,他們都在第一時間響應,愿意提供支持與幫助。”
早在2014年兩會期間,天使媽媽基金會就推動提交過關于婦女兒童保護的提案。同年《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出臺,兩年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
“長期以來,反家暴在實際處置中仍存在諸多難點。”全國人大代表、陜西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方燕在2021年兩會期間接受媒體采訪時將困難總結為三點:一是家暴行為隱秘性高;二是家暴的發生猝不及防,難以取證;三是家暴的認定標準缺乏明確界定,難以引起訴訟程序。
彼次采訪中方燕也回答了一些關于“反家暴庇護中心”的問題,認為“因為立法上沒有關于庇護救助中心的主管責任機關”,沒有設置使用的具體申請條件、具體申請程序,以及不履行職責的法律后果,“所以才會出現高需求低使用率的現象”。
“在反家暴的全流程中,庇護環節最為薄弱。”萬飛在談及庇護體系對被家暴的受害者所扮演的角色時說到,“資源有限,如果社會資源無法與其匹配的話,受害者就始終生活在痛苦之中。”
這就意味著反家暴不僅停留在物質層面的資助與保護,更多的支持需要向內延伸。
據天使媽媽基金會消息,安庭將會提交《健全涉拐賣、家暴、虐待等受傷害群體救助庇護體系》提案。
他在提案中將健全庇護體系的原因和必要性總結為以下幾點:我國內地當前鮮有運營的庇護所、運營中的庇護所入住率低、求助者不愿意到庇護所尋求幫助、有救助者的地方沒有反家暴庇護所以及求助者訴求不能得到有效解決。
不知道、不愿意、做不到成為橫在社會救助與家暴受害者之間最天然的屏障。
接受援助對受害者而言也是一種心理壓力,安庭在提案中指明,很多受害者長期遭受精神壓迫,很難突破心理障礙尋求幫助,且受困于沒有獨立的經濟、生活能力,為了繼續依靠施暴者提供支持,受害者很難從施暴家庭中走出。
加之很多庇護所位置比較隱蔽,遠離受害者熟悉的地方和人,雖然環境較好但存在交通不便的問題。且當前國內的部分庇護所功能雜糅,屬于收容所、救助站的結合體,可能會面對與流浪、乞討和精神失常人士混雜的情況,而限制出站、封閉鐵門等管理要求也會讓受害者很難信任庇護所的安全性。
事實上,提供物質幫助只是杯水車薪,在談及滿足求助者訴求時,安庭在提案中指出,“受害者在遭受家暴后,不僅需要一個庇護所作為落腳點,更需要在里面獲得其他服務,使受害者有能力能夠脫離家暴環境。”
在萬飛投身于反家暴事業的這些年,對受害者被家暴后的絕望與恐懼感同身受,“受暴之后的受害人往往非常急需一個安全的容身之地,他們所遭受的心理恐懼是無法想象的。”
醫療支持、生活保障、特殊照顧、心理疏導、法律援助、職業培訓,還有成因極其復雜的生存困境,“當受害者還有孩子、老人等需要照顧時,受害者很難將全部精力用來解決家暴及后續的生存問題”,安庭在提案中點出了問題所在,而這些都需要有人來做。
對策:回歸社會與政策加持
反家暴最終目的是讓受害者在沒有暴力的環境下生活,并非只是單單離開家暴的環境,而如何提供行之有效的保護,這一點可以從安庭的提案中看到路徑。
安庭系統地給出了自己的建議,要健全涉拐賣、家暴、虐待等受傷害群體救助庇護體系需要由民政牽頭、婦聯、公安等部門配合,并積極倡導社會組織積極參與,設專門經費和部門,提供場所進行救助和庇護。“以庇護所作為救助環節中的介質,利用庇護所為求助者提供醫療、心理、法律、生活、就業等方向的救助,讓他們真正有能力脫離家暴家庭。”
民政部門首當其沖地需要承擔其領軍作用,加強針對性倡導,將宣傳落地到鄉鎮村社區,讓施暴者感受壓力,讓受害者獲取求助方式,在學校開展反暴教育,進行前置引導,借助網絡媒體,設定家暴關鍵詞,制作預警方案。
除此之外也需要根據危險級別進行分級救助工作,并且為給庇護所提供專業服務的機構給與補助支持。“使庇護所能夠承擔起解救受害者,使其有能力回歸社會的重擔。”
婦聯部門和公安部門作為行動的主體也應起到協同助力效用,為此安庭提出幾點建議:婦聯部門應制定庇護所全服務體系工作準則,有節奏地在全國范圍內建立有政府背書的反家暴庇護小家;充分考慮安全性,裝修設計上盡量友好,兼顧功能性、去救助站化等;而公安部門則應積極為屬于家暴情形并需要出具人身限制令或家暴告誡書的受害者提供上述文件等。
在提案的最后,安庭點出,社會組織需要劃分管理、建設庇護所,形成全國反家暴聯合網絡,在救助者尋求幫助時,可以進行精準化轉介。與此同時,建立個案檔案,針對其情況制定救助方案,跟進后續救助狀態也至關重要。政府理應給予專項資助支持,與律師協會、心理協會、職業培訓機構等建立合作關系,為個案提供一對一救助服務,并且定期舉行專業培訓。
這就意味著,反家暴的背后,不是受害者選擇離開家或者不離開,而是需要一個重建自己生活的機會。
除安庭外,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重慶靜昇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彭靜也準備了《關于加強公益訴訟制度建設,助力婦女權益保護的建議》。
彭靜委員呼吁建立公益訴訟協作機制,通過建立線索移送、案件信息共享、聯合調查等機制形成婦女權益保護合力。最高檢應以修訂婦女權益保障法為契機,加強與最高法、全國婦聯的溝通聯系,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監督職能,積極探索婦女權益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工作,助力婦女權益保護工作向縱深發展。與此同時,檢察機關還應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婦女權益保護法律制度規定,及時、準確向相關職能部門提出監督意見,構建覆蓋婚姻家庭、勞動和社會保障等系統保護的工作格局。
建議的提出意味著更多關注,而關注的背后也是政策不斷完善所賦予社會的底氣。
2022年2月22日,新華社受權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出要依法嚴厲打擊農村黃賭毒和侵害農村婦女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農村法治宣傳教育,加強基層社會心理服務和危機干預,構建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機制。
2022年3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聯合全國婦聯、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衛生健康委共同發布《關于加強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貫徹實施的意見》。
同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也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開幕會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發展社會工作,支持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愿服務、公益慈善等健康發展。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行為,堅決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3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介紹稱,根據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今年將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
網絡編輯:鳴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