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蘭訴馬海濤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糾紛 2009-01-09 南方周末編輯部 2002年,北京公民李玉蘭4.5萬元購買北京市郊宋莊鎮馬海濤的一所老屋。四年中該地房價激增,馬海濤遂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雙方房屋買賣協議無效,返還房屋,馬海濤二審勝訴。2008年,李玉蘭向法院提出反訴,法院判決馬海濤賠償李玉蘭經濟損失18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