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校學生實習成“勞務輸出”亂象該整治,應把學生安全、學到本領擺在首位丨快評
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引發的糾紛不斷,應該有牙齒的罰則,不能只提“應該”沒有懲罰,然后指望學校和企業自律。比如,對于安排學生到不對口崗位實習的職業學校,能否進行行政處罰?比如責令幾年內停止招生,如果屢教不改,是不是可以撤銷其辦學許可?對負有責任的學校負責人,能否給予撤職甚至職業禁入等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陳斌
在某職業技術學院,兩位學生在練習運行工業機器人。
云南某職業學校學生在江西南昌“社會實踐”期間因病不治身亡,讓職校學生實習亂象再次進入公眾視野。類似事件為何層出不窮?這值得反思。
據封面新聞報道,云南新興職業學院17歲的護理專業學生小楊(化名)在學校組織下來到江西南昌龍旗科技園“社會實踐”,原定實踐時間從2021年12月30日到2022年3月5日。然而,2月6日開始,小楊生病了,多次請假看病但未被準假。2月11日早上小楊被舍友發現病重,緊急送往醫院后仍然不治身亡。事發后,因為賠償問題,小楊家人和學校、龍旗科技園遲遲未能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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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奎因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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