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裸奔”時代,個人隱私從何談起?
希望數據搜集者能夠明確告知用戶搜集信息的用途和使用時間,并通過反饋機制賦予用戶檢驗新數據信息使用情況的權利,而絕不能依賴于“隱私政策”的簡單告知。同樣,大數據羽翼下的算法預測,對用戶“現在”和“將來”的監視應該設定范圍,防止數據搜集者對個人信息的過度解讀,以保障公眾的信息安全與自由。
責任編輯:溫翠玲
昨晚和朋友閑聊,言語間提到打算購買一款無聲鼠標。聊天結束后,準備上網入手一款。結果,剛打開購物App,搜索框就出現了“靜音鼠標”的字樣,并且推薦頁面上也出現了相應的商品。要知道,在這之前,我沒有在該App上搜索過這款商品。
同樣離譜的是,今天上午我在某購物App瀏覽了“納米膠帶”,幾個小時后又打開另一購物平臺,推薦頁面竟出現了同款膠帶??梢?,我們個人信息不但被“竊聽”,各平臺之間還存在用戶信息共享的情況。
這些現象讓我想起可能與這樣的提示有關:“是否允許獲取設備信息”“是否允許訪問您設備上的照片、媒體內容和文件”。我曾經試過選擇“不允許”,但這樣操作后,有些App就不能正常使用了,最后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柔翡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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