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不單是私人領域的問題” :學者趙劉洋談婚姻家庭中的女性權利
“婦女權利更為緊要的,不僅是相對于男性作為整體的婦女權利,尤其是要關注大量基層鄉村社會婦女,真正去傾聽她們的聲音。重視她們的權利保障的實現,關注她們的受教育程度、婚姻家庭生活的地位、就業權利的實現等等,讓這些人能夠說話和發聲其實是很重要的?!?/blockquote>責任編輯:邢人儼
清末上海一個平民家庭。
清朝時,山西安邑縣婦女張氏被殺的那天中午正在家里做飯,她嫁給商人崔二珩還不滿四個月。前一天,她借故缺席了母親的生日,沒有人知道原因。崔二珩只得自己一人去祝壽,并留宿了一晚,并未回家。
此前一年的11月,喪妻的崔二珩花了41兩銀子續娶了這位安邑當地女子張氏。老丈人張世珍當時說,女兒寡居,而且愿意寫立婚書。崔二珩很滿意,因為彩禮尚可,張氏年紀輕、好生育。
張氏做飯之時,自稱“姑舅兄”的閻洪廷突然闖入,一言不發,抽出刀子在張氏的腦后猛扎數刀,張氏就這樣死去了。她的一生過于簡單:14歲嫁人,17歲生子,26歲再嫁,27歲最終死于一場謀殺。
張氏死后,這場謀殺案的真相逐漸浮出水面:閻洪廷與張氏本是一對貧困夫妻,不得已把妻子“賣休”(先休后賣),并約定拿到錢財后再逃走。張世珍同意了賣女兒,閻洪廷的父親同意了賣媳婦,雙方對外稱閻洪廷已死。結果,嫁給崔二珩的張氏不愿回來,最終被殺害。
“賣方出賣婦女的身體以獲得錢財,買方利用婦女的生育功能延續其家族。婦女則顯示對男性欲望的服從?!眱砂倨呤嗄旰?,在收錄此案的乾隆皇帝的內閣刑科題本中,學者趙劉洋讀到了這個心碎故事的結局,“閻洪廷依謀人造意律,擬斬監候”。
“張氏之死”是清代女性生存境遇的一個縮影,大量底層群體“典雇”“賣休”,女性作為一種財產在社會中流通。法律中關于女性道德、婚姻的種種規定,又加大了夫權的強勢,強化了當時女子為男性附屬之物的社會認知。
復旦大學學者趙劉洋在論著《婦女、家庭與法律實踐》中,從女性“自殺”“離婚”兩個議題出發,透過具體的訴訟案例,分析了清代以來關于女性的法律規定與實踐、社會道德對法律的影響,以及女性權利的變化。
“婦女選擇權限的拓展并不意味著婦女就獲得主體性地位?!壁w劉洋對南方周末記者說,“法律在擴展婦女在家庭糾紛中選擇權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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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梁淑怡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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