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歲前律師,30年申訴路:再審審判長是聶樹斌案主審法官

張軍和同為律師的妻子接受村委會委托,與鄉政府對簿公堂。后被以受賄罪、詐騙罪、教唆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15年。

2021年1月,山西省高院認為“原判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決定對該案進行提審。

山西省檢察院檢察官此次仍堅持對張軍做有罪指控,只不過認為不是主犯,而是起幫助作用的從犯,可以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責任編輯:錢昊平

84歲的張軍,人生被分成兩部分:52歲前,為別人打官司;52歲后,為自己申訴。

張軍做過醫生,也當過山西省政協的干部。命運的轉折發生在 1990年6月8日,他被逮捕了。

這是由一起河灘地所有權的案子引起的。1989年3月31日,張軍和同為律師的妻子郭章梅接受了山西省昔陽縣安坪鄉龐家峪村村委會的委托,與安坪鄉政府對簿公堂。

1991年,他被昔陽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詐騙罪、教唆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15年。之后,張軍的妻子也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認為自己無罪的張軍在服刑期間就開始申訴,先后遞交了四千余封申訴書。 2001年,山西省高院再審時已撤銷兩項罪名,刑期也改為3年。但張軍堅持認為還保留的一項罪名也不成立。

申訴30年后,2021年1月27日,山西省高院作出再審決定。2022年3月31日,“張軍案”在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迎來第十次審理。

對于張軍來說,年歲的增長意味申訴的機會越來越少,“我一直在努力,在臨死之前要討一個公道清白”。

張軍(中)與律師王殿學(右)在討論案情。 (張軍供圖/圖)

高產律師夫妻獲刑

1959年,21歲的張軍從山西醫學院畢業,開啟從醫之路。

其間,院里經常發生醫患糾紛,因為醫生們都不懂法律,該贏的官司也輸了。1976年前后,已經當上院領導的張軍開始學習法律,上了三年函授班,正好趕上1979年恢復律師制度,便參加了司法考試,通過后轉行成為一名律師。

律師生涯順風順水。張軍曾說過,擔任律師十年代理過一千多起案件,最多時,一天出席3個庭審,是山西有名的高產律師。

1986年,張軍進入山西省政協工作,擔任調研室副主任。據一張工作證的填發日期顯示,1990年初,張軍任山西省政協政法辦公室主任,同時也是山西省第二律師事務所的兼職律師,在那個年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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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梁淑怡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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