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特產店產品無標簽被10倍索賠,食品安全法如何管電商丨快評
網絡銷售是否可以適用現制現售相關規定?“三無”是否可以適用食品安全法的“但書”規定,僅為標簽瑕疵,不適用10倍賠償?隨著互聯網電商的興起,有不少農村土特產在網上打開了銷路,為農民增加了收入。但是,類似的問題也不時出現。這也給廣大通過網絡售賣土特產的店主們提了一個醒,法律規定還是要了解并遵守。
責任編輯:陳斌
“賣150碗熟肉被法院判賠近5萬元”一事日前成為網友討論的焦點話題。農村土特產到底算預包裝食品還是散裝食品?沒有標簽算不算“三無產品”?該不該賠償10倍貨款?這些話題,都成為爭論的焦點。
日前,一則農村老年女性哭訴因為賣了150份土特產被法院判決退一賠十的短視頻引起極大的關注。據極目新聞、紅星新聞等媒體報道,毛媽媽是重慶忠縣一村莊的村民,擅長制作當地農村美食。她的兒媳王女士在網上開設“毛媽媽土特產店”售賣其自制的土特產。2021年7月,一名男子邵某向其購買了150份扣碗類產品,包括粉蒸肉、扣肉等,共4500元。隨后該男子認為其產品包裝上無任何標識,是“三無產品”,向法院起訴要求10倍賠償。重慶兩級法院審理后均支持了原告的主張,判決王女士在退回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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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柔翡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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