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飆車撞死人,判案法官釋疑:家庭教育令管用嗎?

有了家庭教育令,對家長而言,“教育不是可做可不做的,是必須履行的一個職責”。本案法官稱,家庭教育令雖具有一定的強制力,但拒不履行的義務人應承擔何種具體法律責任,還需進一步予以規范。

已發出的多份家庭教育令,有效期多為一年。家庭教育專家邊玉芳認為,家庭教育令無論具體期限有多長,都只是一個措施,其目的在于“讓我們的每一個家長真正認識到怎么去做好家庭教育”。

責任編輯:譚暢

結合摩托車的行駛軌跡,警方認為,事故發生時,吳某嚴重超速。圖文無關。 (視覺中國/圖)

15歲未成年人撞死了人,父母被法院發家庭教育令。近日,此事經媒體報道后,迅速登上微博熱搜。

2021年11月14日晚,揚州寶應縣城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5歲的吳某駕駛一輛摩托與一輛電三輪相撞,后者被撞出13米遠。該事故導致吳某受傷,而64歲的電三輪駕駛者陳某則因傷勢過重不治身亡。經查,吳某不但無證駕駛套牌摩托,事故發生時還嚴重超速。

交警部門認定,應由吳某承擔本起事故全部責任。然而,由于其未滿16周歲,不能按交通肇事罪對其進行處理,最終,警方對吳某采取了行政強制措施。此后,由于事故雙方賠償金額無法談攏,吳某方被受害者陳某家屬告上法庭。法庭隨后認定,吳某擔全責,因其未成年,死者的賠償金由其監護人支付。

在此基礎上,2022年3月,法院向其父母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責令其依法履行監護責任,盡到監護義務,讓吳某接受與其年齡相適的家庭教育。

許多網友發出疑問:撞死了人,為何不用負刑事責任?家庭教育令如何“挽救”青少年?

還屬新事物,效果須觀望

該案一個受到廣泛關注的焦點是,吳某何以不用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十七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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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柔翡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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