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澤厚與三民書局的版權官司始末

事后我想,李澤厚和劉振強最后對簿公堂,其實是兩個老先生性格較量的結果。一個倔強,一個孤傲。我認為李澤厚作為極其清醒理智的學者,不可能預見不到今天的結果。

責任編輯:劉小磊

劉振強先生與本文作者李昕(2003年)。 (作者供圖/圖)

2021年11月3日,李澤厚先生在美國科羅拉多州逝世。當天,有不止一家報刊的記者打電話給我要求采訪,被我婉拒。他們一再說,李澤厚的文集是三聯書店出版的,你可以講講出書背后的故事。我說,你不知道,李澤厚和我們打過官司。在這個時候,還是別讓我說的好。

我和李澤厚認識得很早,但是并不熟。1986年我在人民文學出版社工作時,曾經為了組稿,到過他在北京和平里煤炭部宿舍的家。他家是普通的兩居室,書房兼臥室,很小,他搬一把木頭椅子放在床前讓我坐下,他便坐在床上背靠墻壁和我交談。

這一情景,我在二十多年后再一次與他交談時提起,他還記得。

但是,我再一次與他交談,卻是代表臺灣三民書局的董事長劉振強先生和他討論版權問題。他被劉振強指控出版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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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振強是當代著名出版家,他的業績在臺灣學術文化界有口皆碑,可以說是德高望重的人物。他和李澤厚,是通過余英時先生介紹認識的。1992年初,李澤厚赴美定居,因為缺少經濟來源,生活有一定困難。這時余英時打電話給劉振強,問他能不能幫一幫李澤厚。劉振強慨然允諾,決定出版《李澤厚著作集》,以稿費來支持他。為此他做了市場調查,發現李澤厚的幾部著作的單行本在臺灣原本已有別人出版。為了清理版權,他一家家協商,將別人印制的李澤厚作品(累計上萬本書)全部買下來統統銷毀,為此先已投入上百萬臺幣。

1994年8月20日,雙方簽訂協議,李澤厚將自己早期作品10種著作的全部財產權一次性轉讓給臺灣三民書局董事長劉振強,獲得10萬美金作為報酬。

10萬美金,在今天看來或許不算什么,價碼并不高,但是在當時,相對于其他著作版權的價格,這是一個相當驚人的數字。

同一天雙方簽署了3份合約,合約規定財產權轉讓后,李澤厚在全世界任何地方都無權用中文繁體或簡體字自行出版或授權他人出版《李澤厚著作集》中的“全部”或“一部”。也就是說,李澤厚把他早期10種作品版權“賣斷”了。

可是此后,李澤厚沒有遵守合約規定。因為劉振強遠在臺灣,他沒有及時到中國大陸出版李澤厚的書,而李澤厚希望見到大陸版本,于是從1990年代中后期起,就委托代理人多次授權合肥、天津的兩家出版社在中國大陸出版這10種著作中的若干品種。

劉振強很快聞知此事,但考慮到自己與李澤厚的情誼,多年來一直默默隱忍。只是在朋友之中,他才會說些抱怨的話。劉再復先生與他相熟,有一次到臺北,被劉振強拉著去臺灣大學的操場。他們看到那里正在擺攤銷售中國大陸出版的簡體字版圖書,李澤厚的《美的歷程》《中國古代思想史論》等都擺在那里,劉振強憋得滿臉通紅,連說:“你看看,你看看,他們是這樣欺負人的!”

1990年代末期以后,因為我當時任職的香港三聯書店和臺灣三民書局有業務合作,我曾多次在臺北與劉振強先生會面,每次談著談著,總是免不了說起李澤厚。這情景令我聯想起祥林嫂講阿毛的故事。

如此的忍耐一直持續。起初,我沒有想到事情會弄到打官司的地步。

2

2007年,三聯書店要出版《李澤厚著作集》,為解決這個復雜的版權問題,我們一開始出具的合約,是寫入了一個特別的條款,請李澤厚聲明放棄前期10種作品的版稅,由我們將這部分版稅代轉給臺灣三民書局。我覺得這樣既可以照顧李先生的面子,又可以維護三民書局的利益,豈不兩全其美?我把這個做法向三民書局的版權室主任通報,誰知竟然惹怒了劉振強先生。他在十一國慶節那天清晨7點將電話打到我家里,把我從睡夢中叫醒,劈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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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梁淑怡 校對:胡曉菲 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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